第五章 哥哥带我去看热闹
我迷迷糊糊地安慰自己:就冲着他对待子女这一份与众不同的开明;就冲着他没有狭隘的尊卑意识,诚心诚意地把宝福一家当成自己人;就冲着他眼睛里有着我老爸才有的熟悉……这个人,叫他一声老爹好像也不觉得很委屈……
晚饭就摆在融轩。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里应该怎么称呼才合适,是该叫它餐厅?客厅?还是家庭聚会场所?总之,这个位于后花园的大厅,布置得典雅舒适。舒适到让人一想起“融轩”两个字,就自然而然地生出一种暖融融的感觉来。
镂花的木窗都开着,窗外是大片的花园,一种花瓣毛茸茸红艳艳的大花朵开得到处都是。庭院里还挂了不少灯笼,正在薄薄的暮色中泛着暖融融的光。
我的面前是一张大圆桌,上面已经摆好了酒菜,香喷喷的,都是我没见过的东西。
我的左边是舞潮的老爹记文则,右边是舞潮的小弟弟敏言和母亲梅清。老爹的左边是记敏之、舞秀、张夫人。最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宝福和福嫂也在座——这记老爷果真不简单,拿管家当自己家人一样对待,难怪这两个武林好汉会被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吃得死死的。
我转头去看记老爷,他正带着一副宠溺的表情给几个儿女夹菜;再看张夫人,正笑着跟福嫂聊天;再看看舞潮的娘,拿着手帕正低着头给儿子擦口水。这情景让我没来由地就想起曾经看过的一个广告,一个慈眉善目的老爷子笑呵呵地说:“幸福,就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吃一顿团圆饭。”我的眼眶忍不住有点发热。
这一阵突如其来的感动,让我彻底打消了实话实说的念头。看着眼前这和睦的一家人,那一句“其实舞潮已经死了”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另外,我得承认,我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点潜藏的私心。
我,西夏,从来就没有过这种和一大家子人坐在一起吃饭的经历。从小到大,即使是过年的时候,家里也只有我和老爸两个人围着电视听外面放鞭炮。我一直闹不明白我们怎么会连一个亲戚都没有。但是老爸是从来不提这个的,我也不敢问。有时候我也偷偷地想:难不成我爸妈是私奔出来的?已经跟两边家庭都断了联系?
“路上累了吧?”记老爷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我抬起头,怔怔地看着他充满了慈爱的眼睛,恍惚之间,心里涌起一种熟悉的感觉……
我突发奇想,是不是他真的就是我自己的老爸?神差鬼使地也来到了这个世界?
“好羊出好毛,好毛纺好线……”我还没有想好究竟要不要试探他一番,试探的话已经不经大脑直接从嘴里冒了出来。话已出口,我也只能满怀期待地紧盯着他的脸,等待着那个不可知的答案。
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我那个缺少幽默细胞的老爸居然难得地幽默了一把,在人家恒源祥的广告后面又补了两句:“……好毛线织好毛衣,好毛衣卖好价钱。”这是只有我们父女两个才知道的笑话……
记老爷的嘴角愕然地挑了起来,然后慈爱地将温暖的手掌抚上我的额头,“这又是敏之教给你的什么民谚吧?”我的心突然一沉。
尽管在我心里,原本就没有抱多大的希望,但是,一点失望还是不露痕迹地涌上心头。也许,这样也好……
我的老爸是研究历史的,这一点,从我的名字“西夏”两个字上就能看得出来。他一个古板的书呆子,只知道研究学问,没有什么融滑变通的能力,真要来到这个世界,未必就能生活得如鱼得水。我不禁叹了口气。孔子不是说过嘛:既来之,则安之。
一抬头,正好看到敏之冲我扮鬼脸。想来是因为记老爷的那一句“又是敏之教给你……”的话吧。
“我们一家终于又团圆了。”记老爷端起了酒杯,一双好看的眼睛在烛光里闪闪发亮,“我已经去祠堂上了香,感谢列祖列宗保佑我们记家的子嗣。”说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我看大家都举杯,也学着他们的样子把酒杯里的红色液体一口干了。
酸酸的,甜甜的,有淡淡的酒味。这记老爷竟然让自己的子女光明正大地饮酒?!
“这一杯,感谢小环丫头的在天之灵。”记老爷说着神情凝重地举起了第二杯酒,“如果没有小环,潮儿恐怕……我已经派了人迁回小环的尸骨,她就作为我记家的人入葬记家墓园。”全家人一起又干了一杯。
“这一杯,感谢宝福大哥和福嫂子,如果不是你们二位,潮儿至今还流落在山野……”记老爷说不下去了,一仰头将杯中的酒干了。
宝福和福嫂赶紧也把酒干了。
记老爷轻轻拍了拍我的发顶,柔声说:“潮儿,给你宝叔和福嫂敬酒。”一旁的丫鬟上来斟满了酒杯,我小心翼翼地端着酒杯站了起来,正搜肠刮肚地想着说点什么祝酒词呢,福嫂已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三小姐还真是有老爷年轻时候的风范,不但跟那猎户人家混得熟络,路上还收了两个孩子呢。”记老爷“哦”了一声,含笑望着我。我避开他的视线,结结巴巴地说:“大黑、小黑都不小了,再混下去,真就成了地痞无赖了。”记老爷的眼睛笑吟吟的,让我觉得里面流动着一种莫名的熟悉,依稀觉得那是我老爸的眼里才会有的东西……
宝福呵呵笑道:“虎父无犬子,来,干了!”于是,我又干了一杯。
这还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喝酒,而且是在长辈的允许之下光明正大地喝。我迷迷糊糊地安慰自己:就冲着他对待子女这一份与众不同的开明;就冲着他没有狭隘的尊卑意识,诚心诚意地把宝福一家当成自己人;就冲着他眼睛里有着我老爸才有的熟悉……这个人,叫他一声老爹好像也不觉得很委屈……
想了想,又安慰自己:如果心里实在接受不了,就当他是养父好了。
后来,我好像又喝了一杯,一杯之后又来了一杯……
关于那天晚上,残留在我印象中的最后一个清晰的画面,是敏之搂着老爹的脖子,老爹一只胳膊抱着敏言,敏言的胳膊又抓着舞秀,我呢,我就紧搂着他的另外一只胳膊哭得惊天动地,一声一声地喊“老爹”……
哭够了?睡着了?
后来的事,我就完全没有印象了。只记得隐隐约约中有人在我耳边说:“这孩子,定是受了不少的委屈……”
小黑的拳头一下挥到了我的眼前。这小子,吃了两顿饱饭果然长了不少力气。
我稍微向旁边一闪,捞着他的手腕顺势掰到了他的背后,然后飞起一脚把背后偷袭我的大黑踹飞出去。
“好啦,好啦!”小黑皱着脸开始鬼叫,“认输!认输!女侠饶命!”其实我也有点拿不住他了。不管我有多么丰富的实战经验,毕竟舞潮是个半大孩子的身体,力气有限。
大黑也从地上爬了起来,龇牙咧嘴地揉着自己的屁股。
这是在我自己的院子里,迎雪坐在屋檐下面笑嘻嘻地给我们沏茶。午后的阳光暖洋洋地照着三个泥猴子,还是大黑最先笑了出来,“你再长大两岁,真就打不过你了。”我鄙夷地瞥了他一眼,“明明现在就打不过我!”大黑也不恼,仍旧笑嘻嘻的。
他和小黑因为年纪小,每天上午要跟记家的几个孩子一起上课,下午的时候舞秀做女红,我就躲在自己院子里拿他们两个做陪练。
无论如何,我这身功夫,说得谦虚一点,我这身抓人的技巧是不能丢的。也许是因为保留了原来的职业习惯,我始终处于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状态。所以,尽管换了场景,但是要面对这样一个陌生的世界,我必须要有足够的能力自保。
生活在记府,日子果然要比在虎子家舒服得多,当然也比我当警察的时候舒服得多。至少我不用自己做饭洗衣服,不过是每天上午都要跟别的孩子一起写写字念念书罢了。偶尔在淡淡的墨香里,也会让我恍惚觉得又回到了童年时代:老爸坐在书桌后面看书,我则老老实实坐在他对面练大字,他总是说我写得不好,只有一次,举着我刚临的一篇赵令时的《浣溪沙》叹了一句:“这一笔柳楷,还真有几分你祖母的风范。”我估计他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听从了邻居的建议送我去柔道班。因为从那时候起,我就彻底和他希望中的大家闺秀的形象分道扬镳了。尤其是在父亲过世后,我已经有很多年都没有再碰过笔墨了。
我没有见过舞潮原来的笔迹,也许是小孩子的字体本来就处在不断变化的状态之中,所以笔迹的不同并没有引来舞潮家人的什么疑问,记老爹甚至还有一次在饭桌上夸奖我:“潮儿的字越发长进了。”
啪的一声,一块小石头砸在我的肩膀上,打断了我的魂游天外。
我冲着骑坐在墙头上那个悠闲自在的肇事者怒目而视,而肇事者则冲着我扮鬼脸。
“你属猴子吗?”我白他一眼,“天天爬在墙头上。”肇事者睁大了眼睛反问我:“什么是猴子?”我再白他一眼。这个记敏之,在人前的时候,总是一副老成持重的大家公子风范,其实背地里是最爱惹是生非的。不过,他今天出现在这里倒是很奇怪。
“你不是和左丞相府的小公子一起去了香山书院吗?”我好奇地问他。听舞秀说,中京那一帮无聊的公子哥们最喜欢去那里附庸风雅了。当然,她的原话是“切磋学问”。
记敏之做了一个无聊的表情,然后利落地从墙头跳了下来,睁大了眼睛上下打量我,“你行啊,几个月不见,身手好像比原来厉害了……”我冲他晃了晃拳头,“想试试?”敏之摇摇头,一双酷似老爹的大眼睛狡黠地眨巴了两下,低声问我:“有热闹,去不去看?”我顿时精神一振。大黑、小黑也两眼冒光地凑了过来。
敏之咳嗽了一声,装模作样地挺直了腰身,摆出一副长兄的姿态,伸手指了指我身上刚才摔打时弄到脸上去的泥污,说:“去洗洗脸,换件干净衣服。”大黑、小黑不明所以地对视一眼,问他:“干吗?”敏之哼了一声,说:“你们几个脏兮兮的,就这么跟着我上街,我多没面子?!”上街?我们还真是没上过街。
于是我很没形象地跟着这几个小破孩一起欢呼了两声,四散跑开去找洗脸盆。 展开全部内容
晚饭就摆在融轩。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里应该怎么称呼才合适,是该叫它餐厅?客厅?还是家庭聚会场所?总之,这个位于后花园的大厅,布置得典雅舒适。舒适到让人一想起“融轩”两个字,就自然而然地生出一种暖融融的感觉来。
镂花的木窗都开着,窗外是大片的花园,一种花瓣毛茸茸红艳艳的大花朵开得到处都是。庭院里还挂了不少灯笼,正在薄薄的暮色中泛着暖融融的光。
我的面前是一张大圆桌,上面已经摆好了酒菜,香喷喷的,都是我没见过的东西。
我的左边是舞潮的老爹记文则,右边是舞潮的小弟弟敏言和母亲梅清。老爹的左边是记敏之、舞秀、张夫人。最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宝福和福嫂也在座——这记老爷果真不简单,拿管家当自己家人一样对待,难怪这两个武林好汉会被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吃得死死的。
我转头去看记老爷,他正带着一副宠溺的表情给几个儿女夹菜;再看张夫人,正笑着跟福嫂聊天;再看看舞潮的娘,拿着手帕正低着头给儿子擦口水。这情景让我没来由地就想起曾经看过的一个广告,一个慈眉善目的老爷子笑呵呵地说:“幸福,就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吃一顿团圆饭。”我的眼眶忍不住有点发热。
这一阵突如其来的感动,让我彻底打消了实话实说的念头。看着眼前这和睦的一家人,那一句“其实舞潮已经死了”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另外,我得承认,我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点潜藏的私心。
我,西夏,从来就没有过这种和一大家子人坐在一起吃饭的经历。从小到大,即使是过年的时候,家里也只有我和老爸两个人围着电视听外面放鞭炮。我一直闹不明白我们怎么会连一个亲戚都没有。但是老爸是从来不提这个的,我也不敢问。有时候我也偷偷地想:难不成我爸妈是私奔出来的?已经跟两边家庭都断了联系?
“路上累了吧?”记老爷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我抬起头,怔怔地看着他充满了慈爱的眼睛,恍惚之间,心里涌起一种熟悉的感觉……
我突发奇想,是不是他真的就是我自己的老爸?神差鬼使地也来到了这个世界?
“好羊出好毛,好毛纺好线……”我还没有想好究竟要不要试探他一番,试探的话已经不经大脑直接从嘴里冒了出来。话已出口,我也只能满怀期待地紧盯着他的脸,等待着那个不可知的答案。
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我那个缺少幽默细胞的老爸居然难得地幽默了一把,在人家恒源祥的广告后面又补了两句:“……好毛线织好毛衣,好毛衣卖好价钱。”这是只有我们父女两个才知道的笑话……
记老爷的嘴角愕然地挑了起来,然后慈爱地将温暖的手掌抚上我的额头,“这又是敏之教给你的什么民谚吧?”我的心突然一沉。
尽管在我心里,原本就没有抱多大的希望,但是,一点失望还是不露痕迹地涌上心头。也许,这样也好……
我的老爸是研究历史的,这一点,从我的名字“西夏”两个字上就能看得出来。他一个古板的书呆子,只知道研究学问,没有什么融滑变通的能力,真要来到这个世界,未必就能生活得如鱼得水。我不禁叹了口气。孔子不是说过嘛:既来之,则安之。
一抬头,正好看到敏之冲我扮鬼脸。想来是因为记老爷的那一句“又是敏之教给你……”的话吧。
“我们一家终于又团圆了。”记老爷端起了酒杯,一双好看的眼睛在烛光里闪闪发亮,“我已经去祠堂上了香,感谢列祖列宗保佑我们记家的子嗣。”说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我看大家都举杯,也学着他们的样子把酒杯里的红色液体一口干了。
酸酸的,甜甜的,有淡淡的酒味。这记老爷竟然让自己的子女光明正大地饮酒?!
“这一杯,感谢小环丫头的在天之灵。”记老爷说着神情凝重地举起了第二杯酒,“如果没有小环,潮儿恐怕……我已经派了人迁回小环的尸骨,她就作为我记家的人入葬记家墓园。”全家人一起又干了一杯。
“这一杯,感谢宝福大哥和福嫂子,如果不是你们二位,潮儿至今还流落在山野……”记老爷说不下去了,一仰头将杯中的酒干了。
宝福和福嫂赶紧也把酒干了。
记老爷轻轻拍了拍我的发顶,柔声说:“潮儿,给你宝叔和福嫂敬酒。”一旁的丫鬟上来斟满了酒杯,我小心翼翼地端着酒杯站了起来,正搜肠刮肚地想着说点什么祝酒词呢,福嫂已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三小姐还真是有老爷年轻时候的风范,不但跟那猎户人家混得熟络,路上还收了两个孩子呢。”记老爷“哦”了一声,含笑望着我。我避开他的视线,结结巴巴地说:“大黑、小黑都不小了,再混下去,真就成了地痞无赖了。”记老爷的眼睛笑吟吟的,让我觉得里面流动着一种莫名的熟悉,依稀觉得那是我老爸的眼里才会有的东西……
宝福呵呵笑道:“虎父无犬子,来,干了!”于是,我又干了一杯。
这还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喝酒,而且是在长辈的允许之下光明正大地喝。我迷迷糊糊地安慰自己:就冲着他对待子女这一份与众不同的开明;就冲着他没有狭隘的尊卑意识,诚心诚意地把宝福一家当成自己人;就冲着他眼睛里有着我老爸才有的熟悉……这个人,叫他一声老爹好像也不觉得很委屈……
想了想,又安慰自己:如果心里实在接受不了,就当他是养父好了。
后来,我好像又喝了一杯,一杯之后又来了一杯……
关于那天晚上,残留在我印象中的最后一个清晰的画面,是敏之搂着老爹的脖子,老爹一只胳膊抱着敏言,敏言的胳膊又抓着舞秀,我呢,我就紧搂着他的另外一只胳膊哭得惊天动地,一声一声地喊“老爹”……
哭够了?睡着了?
后来的事,我就完全没有印象了。只记得隐隐约约中有人在我耳边说:“这孩子,定是受了不少的委屈……”
小黑的拳头一下挥到了我的眼前。这小子,吃了两顿饱饭果然长了不少力气。
我稍微向旁边一闪,捞着他的手腕顺势掰到了他的背后,然后飞起一脚把背后偷袭我的大黑踹飞出去。
“好啦,好啦!”小黑皱着脸开始鬼叫,“认输!认输!女侠饶命!”其实我也有点拿不住他了。不管我有多么丰富的实战经验,毕竟舞潮是个半大孩子的身体,力气有限。
大黑也从地上爬了起来,龇牙咧嘴地揉着自己的屁股。
这是在我自己的院子里,迎雪坐在屋檐下面笑嘻嘻地给我们沏茶。午后的阳光暖洋洋地照着三个泥猴子,还是大黑最先笑了出来,“你再长大两岁,真就打不过你了。”我鄙夷地瞥了他一眼,“明明现在就打不过我!”大黑也不恼,仍旧笑嘻嘻的。
他和小黑因为年纪小,每天上午要跟记家的几个孩子一起上课,下午的时候舞秀做女红,我就躲在自己院子里拿他们两个做陪练。
无论如何,我这身功夫,说得谦虚一点,我这身抓人的技巧是不能丢的。也许是因为保留了原来的职业习惯,我始终处于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状态。所以,尽管换了场景,但是要面对这样一个陌生的世界,我必须要有足够的能力自保。
生活在记府,日子果然要比在虎子家舒服得多,当然也比我当警察的时候舒服得多。至少我不用自己做饭洗衣服,不过是每天上午都要跟别的孩子一起写写字念念书罢了。偶尔在淡淡的墨香里,也会让我恍惚觉得又回到了童年时代:老爸坐在书桌后面看书,我则老老实实坐在他对面练大字,他总是说我写得不好,只有一次,举着我刚临的一篇赵令时的《浣溪沙》叹了一句:“这一笔柳楷,还真有几分你祖母的风范。”我估计他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听从了邻居的建议送我去柔道班。因为从那时候起,我就彻底和他希望中的大家闺秀的形象分道扬镳了。尤其是在父亲过世后,我已经有很多年都没有再碰过笔墨了。
我没有见过舞潮原来的笔迹,也许是小孩子的字体本来就处在不断变化的状态之中,所以笔迹的不同并没有引来舞潮家人的什么疑问,记老爹甚至还有一次在饭桌上夸奖我:“潮儿的字越发长进了。”
啪的一声,一块小石头砸在我的肩膀上,打断了我的魂游天外。
我冲着骑坐在墙头上那个悠闲自在的肇事者怒目而视,而肇事者则冲着我扮鬼脸。
“你属猴子吗?”我白他一眼,“天天爬在墙头上。”肇事者睁大了眼睛反问我:“什么是猴子?”我再白他一眼。这个记敏之,在人前的时候,总是一副老成持重的大家公子风范,其实背地里是最爱惹是生非的。不过,他今天出现在这里倒是很奇怪。
“你不是和左丞相府的小公子一起去了香山书院吗?”我好奇地问他。听舞秀说,中京那一帮无聊的公子哥们最喜欢去那里附庸风雅了。当然,她的原话是“切磋学问”。
记敏之做了一个无聊的表情,然后利落地从墙头跳了下来,睁大了眼睛上下打量我,“你行啊,几个月不见,身手好像比原来厉害了……”我冲他晃了晃拳头,“想试试?”敏之摇摇头,一双酷似老爹的大眼睛狡黠地眨巴了两下,低声问我:“有热闹,去不去看?”我顿时精神一振。大黑、小黑也两眼冒光地凑了过来。
敏之咳嗽了一声,装模作样地挺直了腰身,摆出一副长兄的姿态,伸手指了指我身上刚才摔打时弄到脸上去的泥污,说:“去洗洗脸,换件干净衣服。”大黑、小黑不明所以地对视一眼,问他:“干吗?”敏之哼了一声,说:“你们几个脏兮兮的,就这么跟着我上街,我多没面子?!”上街?我们还真是没上过街。
于是我很没形象地跟着这几个小破孩一起欢呼了两声,四散跑开去找洗脸盆。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