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神奇右脚
擎朗一直急着戴小悠的话。
和徐悠悠吃晚饭的时候想说,晚饭后散步的时候想说,散步散到家门口的时候想说可是他说不出口。
有时候他也不能确定,这是不是恋爱中的男女应该有的表现。
他们偶尔一起吃晚饭,他的家庭以及罗敏嘉,成为他们之间最主要的话题,有时候也会聊聊他正在侦破的案件也只是这样而已。
好像朋友。普通朋友。
他静下心来想过很久,才发现问题出在他身上,确切的说是徐悠悠身上她的精神状态不稳定,成为他最大的困扰。
虽然现在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常,可是他不敢冒险。就好像单独旅行的事,就好像她去许翰扬遇害现场的事,就好像她被绑架又自己脱险的事他什么都不敢问,怕触到她的痛处。
他知道这样是不对的。
太过小心翼翼的维持,会让感情永远处于一个无法前进的状态。他就算对感情的事再迟钝,也知道这样下去,两个人都会被累到不能继续而草草分手。
他是很直接的人。喜欢不喜欢都表现在脸上,一晚上的心神不宁徐悠悠都看在眼里。
走到家门口,她问“你是不是有话跟我说?”
项擎朗想了一下,摇摇头。
他觉得不是时候。可是什么时候才最合适,他也不知道。
“依然姐的事,调查地怎么样了?”徐悠悠耸耸肩。决定不去想他心里的想法。
“没有进展。”项擎朗提起这件事就有些丧气。
徐悠悠伸手抱住他“乖。不要太着急。”
项擎朗哑然失笑。
他想,也许都好,也许什么都没关系她不是小孩,她受了那么多苦还能笑嘻嘻地生活,她一点问题都没有
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他反手环住她,直觉她又瘦了。
这个发现一方面让他有些生气。另一方面却是窃喜的好像这个秘密只有他知道。他可以明确的感受到她的任何变化。
“多吃点。”他说。
“啰嗦。”她把脸埋在他怀里。不敢说自己在偷吃减肥葯
其实她也一样,因为害怕失去,所以刻意逃避。她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喜欢一个人,怕他嫌弃她的过去,怕他受不了她的性子,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不敢把自己任何地不好暴露给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她忘了,好像来不及危害社会,来不及搅和四邻,恶魔的计划还没成形就被他的爱情击打到烟消云散
她想好好的生活。她想保护好自己。她想我不做天使,不做魔鬼,我就做个家庭主妇就好她只要和他在一起,就觉得充满勇气。
她想她是幸福的。
大家都是幸福的。
====
项擎朗并没有再追究辛田地死是否有可疑。
他被更重要的事缠住了。
十一月二十日,星期一,城西的垃圾场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确切的说。是尸体的残肢。
现场比想象中的凌乱。发现尸体的垃圾工人已经吓到语无伦次当然,任何一个人捡垃圾的时候发现一只截断的右脚——脚上还穿着灰色尼龙袜子——都会吓晕过去。垃圾工人的反应算冷静地。最起码拖拖拉拉地说完了经过。
“四十二码的脚。男性,看皮肤组织年龄不超过四十。脚上没有茧子,应该很少从事体力劳动,也就是说,不经常走路”安静嘟嘟囔囔地说着“伤口呈不规则状,可以看到细小地骨头残渣,应该是用斧头一类的东西造成地尸体还未腐烂,这样的天气,大概死亡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还有,他的脚是死后被砍断的”
这些,是垃圾场的残缺右脚能提供的最多信息翻遍了整个垃圾场也没有找到尸体的其他部位,垃圾场的看门人对残脚的来源也无法确切说明,他只知道,城西的垃圾场每天都汇集了大量垃圾,谁运来的,何时运来的,从哪运来的,他一点也不记得了。
寒冬的天气,发生这样恶劣的案件,是谁都不想看到的尤其是,尸体的其余部分找不到,就意味着也许还是掌握在凶手手里,或者已经散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不管哪一种可能,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都是极其恶劣和严重的。
项擎朗所在的重案组,被上面重重压力逼的恨不得一个人顶两个人用。
线索实在太少,110没有接到失踪人口的报案符合“右脚”的情况因为是无名男士,暂时被孟醒冠名为“右脚”方便称呼。上面的人逼项擎朗,项擎朗就去逼安静。他迫切需要安静找到哪怕一点蛛丝马迹安静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做到了安静。
魏自超学习回来以后,发现自己得了动脉瘤,他在妻子的严令禁止下,被迫递交了退休报告安静现在是“首席法医”又遇到这么棘手的案子。他很少说话,从早到晚的待在验尸房,熬到满眼血丝,也学会了和重案组其他人一样,一根接一根的抽烟。
可是这也无济于事。
凶手比他们想象中的聪明,尸者是死后分尸,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血迹,发现尸体的地方又堆满生活垃圾,很难判断“右脚”上的污迹脏痕是在案发现场留下还是垃圾山上留下的。
整整两天,项擎朗派人搜查了全市几乎所有垃圾站,同样是一无所获。
“右脚”来无影去无踪,好像它的出现是某个半途而废的恶作剧孟醒苦中作乐,决定给“右脚”改名为“神奇右脚”他琢磨着是不是以此案件为线索,构思个推理小说去杂质发表混点零花钱用用。
项擎朗对他的回答是一记“不神奇”的右脚稳稳的踹在孟醒左半边屁股上,留下黑乎乎的脚印一个。
“头儿,”孟醒捂住屁股蹦跶过来“你让安静去查查‘右脚’是不是有脚气?”
“什么?”
“不是啊我想那个凶手把‘右脚’的鞋子扔了,可是没脱袜子,估计是怕他的脚气太难闻”
项擎朗翻个白眼“如果有脚气,最臭的应该是鞋吧?” 展开全部内容
和徐悠悠吃晚饭的时候想说,晚饭后散步的时候想说,散步散到家门口的时候想说可是他说不出口。
有时候他也不能确定,这是不是恋爱中的男女应该有的表现。
他们偶尔一起吃晚饭,他的家庭以及罗敏嘉,成为他们之间最主要的话题,有时候也会聊聊他正在侦破的案件也只是这样而已。
好像朋友。普通朋友。
他静下心来想过很久,才发现问题出在他身上,确切的说是徐悠悠身上她的精神状态不稳定,成为他最大的困扰。
虽然现在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常,可是他不敢冒险。就好像单独旅行的事,就好像她去许翰扬遇害现场的事,就好像她被绑架又自己脱险的事他什么都不敢问,怕触到她的痛处。
他知道这样是不对的。
太过小心翼翼的维持,会让感情永远处于一个无法前进的状态。他就算对感情的事再迟钝,也知道这样下去,两个人都会被累到不能继续而草草分手。
他是很直接的人。喜欢不喜欢都表现在脸上,一晚上的心神不宁徐悠悠都看在眼里。
走到家门口,她问“你是不是有话跟我说?”
项擎朗想了一下,摇摇头。
他觉得不是时候。可是什么时候才最合适,他也不知道。
“依然姐的事,调查地怎么样了?”徐悠悠耸耸肩。决定不去想他心里的想法。
“没有进展。”项擎朗提起这件事就有些丧气。
徐悠悠伸手抱住他“乖。不要太着急。”
项擎朗哑然失笑。
他想,也许都好,也许什么都没关系她不是小孩,她受了那么多苦还能笑嘻嘻地生活,她一点问题都没有
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他反手环住她,直觉她又瘦了。
这个发现一方面让他有些生气。另一方面却是窃喜的好像这个秘密只有他知道。他可以明确的感受到她的任何变化。
“多吃点。”他说。
“啰嗦。”她把脸埋在他怀里。不敢说自己在偷吃减肥葯
其实她也一样,因为害怕失去,所以刻意逃避。她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喜欢一个人,怕他嫌弃她的过去,怕他受不了她的性子,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不敢把自己任何地不好暴露给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她忘了,好像来不及危害社会,来不及搅和四邻,恶魔的计划还没成形就被他的爱情击打到烟消云散
她想好好的生活。她想保护好自己。她想我不做天使,不做魔鬼,我就做个家庭主妇就好她只要和他在一起,就觉得充满勇气。
她想她是幸福的。
大家都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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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擎朗并没有再追究辛田地死是否有可疑。
他被更重要的事缠住了。
十一月二十日,星期一,城西的垃圾场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确切的说。是尸体的残肢。
现场比想象中的凌乱。发现尸体的垃圾工人已经吓到语无伦次当然,任何一个人捡垃圾的时候发现一只截断的右脚——脚上还穿着灰色尼龙袜子——都会吓晕过去。垃圾工人的反应算冷静地。最起码拖拖拉拉地说完了经过。
“四十二码的脚。男性,看皮肤组织年龄不超过四十。脚上没有茧子,应该很少从事体力劳动,也就是说,不经常走路”安静嘟嘟囔囔地说着“伤口呈不规则状,可以看到细小地骨头残渣,应该是用斧头一类的东西造成地尸体还未腐烂,这样的天气,大概死亡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还有,他的脚是死后被砍断的”
这些,是垃圾场的残缺右脚能提供的最多信息翻遍了整个垃圾场也没有找到尸体的其他部位,垃圾场的看门人对残脚的来源也无法确切说明,他只知道,城西的垃圾场每天都汇集了大量垃圾,谁运来的,何时运来的,从哪运来的,他一点也不记得了。
寒冬的天气,发生这样恶劣的案件,是谁都不想看到的尤其是,尸体的其余部分找不到,就意味着也许还是掌握在凶手手里,或者已经散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不管哪一种可能,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都是极其恶劣和严重的。
项擎朗所在的重案组,被上面重重压力逼的恨不得一个人顶两个人用。
线索实在太少,110没有接到失踪人口的报案符合“右脚”的情况因为是无名男士,暂时被孟醒冠名为“右脚”方便称呼。上面的人逼项擎朗,项擎朗就去逼安静。他迫切需要安静找到哪怕一点蛛丝马迹安静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做到了安静。
魏自超学习回来以后,发现自己得了动脉瘤,他在妻子的严令禁止下,被迫递交了退休报告安静现在是“首席法医”又遇到这么棘手的案子。他很少说话,从早到晚的待在验尸房,熬到满眼血丝,也学会了和重案组其他人一样,一根接一根的抽烟。
可是这也无济于事。
凶手比他们想象中的聪明,尸者是死后分尸,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血迹,发现尸体的地方又堆满生活垃圾,很难判断“右脚”上的污迹脏痕是在案发现场留下还是垃圾山上留下的。
整整两天,项擎朗派人搜查了全市几乎所有垃圾站,同样是一无所获。
“右脚”来无影去无踪,好像它的出现是某个半途而废的恶作剧孟醒苦中作乐,决定给“右脚”改名为“神奇右脚”他琢磨着是不是以此案件为线索,构思个推理小说去杂质发表混点零花钱用用。
项擎朗对他的回答是一记“不神奇”的右脚稳稳的踹在孟醒左半边屁股上,留下黑乎乎的脚印一个。
“头儿,”孟醒捂住屁股蹦跶过来“你让安静去查查‘右脚’是不是有脚气?”
“什么?”
“不是啊我想那个凶手把‘右脚’的鞋子扔了,可是没脱袜子,估计是怕他的脚气太难闻”
项擎朗翻个白眼“如果有脚气,最臭的应该是鞋吧?”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