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违建问题要改变工作思路
据读者投诉,在龙岗区横岗埔厦新村1巷、2巷、3巷、4巷等地,有几十栋楼房未经建设、规划和消防部门同意,正擅自在楼顶抢建房屋,楼房中的数百名租户怕楼坍塌而坐卧不宁。(9月7日南方都市报)
村民们顶风违建,其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即想多得到开发商一些赔偿,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由于长期聚居形成的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的交叉,再加上共同利益的强大刺激,他们抱成了一团,结成了一个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大大地增强和放大了他们与政府及开发商讨价还价的能力,使得他们不但敢于叫板法律,而且敢于叫板政府。何况,法不责众,你不可能把他们全部给抓起来,或全部依靠暴力手段强制执行,而且他们在当地根深蒂固,拥有方方面面的社会关系,这一切都是他们进行利益博弈的基础。因此,在目前的这种情势下,即便是市委书记、市长亲自督办严查,也很难让他们停止违建。
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就说过“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人性是贪婪而自私的,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什么大道理都是空话,如果想凭做思想工作或责任包干来解决这一令人头痛的问题,简直是痴人说梦。
据横岗街道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解释,埔厦居民小组村民之前按照一户一栋报批,相关部门批复每户可建4层楼共计480平方米。由于当时村民没有钱,没有兴建4层,都按照统一规划建了2或3层。照道理,这些村民当时到底建的是几层,面积有多大,包括建筑的设计图纸,在政府的房产或土地管理部门,都应该有明确的档案记录。不过,从村民的表现来看,政府主管部门的手头似乎并没有这类档案材料,他们才企图蒙混过关,将违规加建的楼层装扮成旧楼的样子,以套取开发商的赔偿。从他们将加建楼层的外观弄得与旧有楼层基本一致这一点看来,他们在潜意识里,对于法律还是有所畏惧的。只不过当时农民房产的所有权表述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没有纳入与城市房产一样的国家统一登记管理的范畴,才让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意图钻制度或法律的空子来套利。
因此,查处违建要取得实质性的突破,首先就得打破城乡二元化管理的机制,将所有的房产都纳入统一的管理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筑,在政府管理部门的档案库里,都应该有完善的产权表述记录,而产权的所有者,也应该手头持有合法的产权证书。如此一来,违建与合法建筑之间的就有了相当明晰的界线,处理违建的问题也就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了。如果象目前这样依靠群众举报或执法人员的巡视去查违建,不但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
就目前而言,我们应该改变工作思路,就算农民房的产权还得不到国家政策或有关法律法规的承认,市政府也应该及早对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的每一座建筑的相关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同时,对于经确认的违章建筑,绝不能手软,且不能仅仅止于拆除了事,还应采取高额罚款或没收非法所得等措施,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对于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在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它是违法建筑的时候,就应该承认它的合法性。在处理埔厦居民的违建问题时,可利用村民们具体利益的不同之处,采取各个分化的策略,既承认他们的合法利益,又对于他们的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必要时应该采取“擒贼先擒王”的策略,把带头违法的人先绳之以法,然后再各个击破。
然而,治本的办法仍然还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房产所有权表述体系。 据读者投诉,在龙岗区横岗埔厦新村1巷、2巷、3巷、4巷等地,有几十栋楼房未经建设、规划和消防部门同意,正擅自在楼顶抢建房屋,楼房中的数百名租户怕楼坍塌而坐卧不宁。(9月7日南方都市报)
村民们顶风违建,其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即想多得到开发商一些赔偿,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由于长期聚居形成的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的交叉,再加上共同利益的强大刺激,他们抱成了一团,结成了一个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大大地增强和放大了他们与政府及开发商讨价还价的能力,使得他们不但敢于叫板法律,而且敢于叫板政府。何况,法不责众,你不可能把他们全部给抓起来,或全部依靠暴力手段强制执行,而且他们在当地根深蒂固,拥有方方面面的社会关系,这一切都是他们进行利益博弈的基础。因此,在目前的这种情势下,即便是市委书记、市长亲自督办严查,也很难让他们停止违建。
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就说过“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人性是贪婪而自私的,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什么大道理都是空话,如果想凭做思想工作或责任包干来解决这一令人头痛的问题,简直是痴人说梦。
据横岗街道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解释,埔厦居民小组村民之前按照一户一栋报批,相关部门批复每户可建4层楼共计480平方米。由于当时村民没有钱,没有兴建4层,都按照统一规划建了2或3层。照道理,这些村民当时到底建的是几层,面积有多大,包括建筑的设计图纸,在政府的房产或土地管理部门,都应该有明确的档案记录。不过,从村民的表现来看,政府主管部门的手头似乎并没有这类档案材料,他们才企图蒙混过关,将违规加建的楼层装扮成旧楼的样子,以套取开发商的赔偿。从他们将加建楼层的外观弄得与旧有楼层基本一致这一点看来,他们在潜意识里,对于法律还是有所畏惧的。只不过当时农民房产的所有权表述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没有纳入与城市房产一样的国家统一登记管理的范畴,才让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意图钻制度或法律的空子来套利。
因此,查处违建要取得实质性的突破,首先就得打破城乡二元化管理的机制,将所有的房产都纳入统一的管理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筑,在政府管理部门的档案库里,都应该有完善的产权表述记录,而产权的所有者,也应该手头持有合法的产权证书。如此一来,违建与合法建筑之间的就有了相当明晰的界线,处理违建的问题也就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了。如果象目前这样依靠群众举报或执法人员的巡视去查违建,不但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
就目前而言,我们应该改变工作思路,就算农民房的产权还得不到国家政策或有关法律法规的承认,市政府也应该及早对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的每一座建筑的相关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同时,对于经确认的违章建筑,绝不能手软,且不能仅仅止于拆除了事,还应采取高额罚款或没收非法所得等措施,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对于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在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它是违法建筑的时候,就应该承认它的合法性。在处理埔厦居民的违建问题时,可利用村民们具体利益的不同之处,采取各个分化的策略,既承认他们的合法利益,又对于他们的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必要时应该采取“擒贼先擒王”的策略,把带头违法的人先绳之以法,然后再各个击破。
然而,治本的办法仍然还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房产所有权表述体系。 展开全部内容
村民们顶风违建,其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即想多得到开发商一些赔偿,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由于长期聚居形成的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的交叉,再加上共同利益的强大刺激,他们抱成了一团,结成了一个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大大地增强和放大了他们与政府及开发商讨价还价的能力,使得他们不但敢于叫板法律,而且敢于叫板政府。何况,法不责众,你不可能把他们全部给抓起来,或全部依靠暴力手段强制执行,而且他们在当地根深蒂固,拥有方方面面的社会关系,这一切都是他们进行利益博弈的基础。因此,在目前的这种情势下,即便是市委书记、市长亲自督办严查,也很难让他们停止违建。
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就说过“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人性是贪婪而自私的,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什么大道理都是空话,如果想凭做思想工作或责任包干来解决这一令人头痛的问题,简直是痴人说梦。
据横岗街道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解释,埔厦居民小组村民之前按照一户一栋报批,相关部门批复每户可建4层楼共计480平方米。由于当时村民没有钱,没有兴建4层,都按照统一规划建了2或3层。照道理,这些村民当时到底建的是几层,面积有多大,包括建筑的设计图纸,在政府的房产或土地管理部门,都应该有明确的档案记录。不过,从村民的表现来看,政府主管部门的手头似乎并没有这类档案材料,他们才企图蒙混过关,将违规加建的楼层装扮成旧楼的样子,以套取开发商的赔偿。从他们将加建楼层的外观弄得与旧有楼层基本一致这一点看来,他们在潜意识里,对于法律还是有所畏惧的。只不过当时农民房产的所有权表述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没有纳入与城市房产一样的国家统一登记管理的范畴,才让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意图钻制度或法律的空子来套利。
因此,查处违建要取得实质性的突破,首先就得打破城乡二元化管理的机制,将所有的房产都纳入统一的管理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筑,在政府管理部门的档案库里,都应该有完善的产权表述记录,而产权的所有者,也应该手头持有合法的产权证书。如此一来,违建与合法建筑之间的就有了相当明晰的界线,处理违建的问题也就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了。如果象目前这样依靠群众举报或执法人员的巡视去查违建,不但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
就目前而言,我们应该改变工作思路,就算农民房的产权还得不到国家政策或有关法律法规的承认,市政府也应该及早对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的每一座建筑的相关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同时,对于经确认的违章建筑,绝不能手软,且不能仅仅止于拆除了事,还应采取高额罚款或没收非法所得等措施,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对于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在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它是违法建筑的时候,就应该承认它的合法性。在处理埔厦居民的违建问题时,可利用村民们具体利益的不同之处,采取各个分化的策略,既承认他们的合法利益,又对于他们的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必要时应该采取“擒贼先擒王”的策略,把带头违法的人先绳之以法,然后再各个击破。
然而,治本的办法仍然还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房产所有权表述体系。 据读者投诉,在龙岗区横岗埔厦新村1巷、2巷、3巷、4巷等地,有几十栋楼房未经建设、规划和消防部门同意,正擅自在楼顶抢建房屋,楼房中的数百名租户怕楼坍塌而坐卧不宁。(9月7日南方都市报)
村民们顶风违建,其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即想多得到开发商一些赔偿,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由于长期聚居形成的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的交叉,再加上共同利益的强大刺激,他们抱成了一团,结成了一个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大大地增强和放大了他们与政府及开发商讨价还价的能力,使得他们不但敢于叫板法律,而且敢于叫板政府。何况,法不责众,你不可能把他们全部给抓起来,或全部依靠暴力手段强制执行,而且他们在当地根深蒂固,拥有方方面面的社会关系,这一切都是他们进行利益博弈的基础。因此,在目前的这种情势下,即便是市委书记、市长亲自督办严查,也很难让他们停止违建。
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就说过“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人性是贪婪而自私的,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什么大道理都是空话,如果想凭做思想工作或责任包干来解决这一令人头痛的问题,简直是痴人说梦。
据横岗街道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解释,埔厦居民小组村民之前按照一户一栋报批,相关部门批复每户可建4层楼共计480平方米。由于当时村民没有钱,没有兴建4层,都按照统一规划建了2或3层。照道理,这些村民当时到底建的是几层,面积有多大,包括建筑的设计图纸,在政府的房产或土地管理部门,都应该有明确的档案记录。不过,从村民的表现来看,政府主管部门的手头似乎并没有这类档案材料,他们才企图蒙混过关,将违规加建的楼层装扮成旧楼的样子,以套取开发商的赔偿。从他们将加建楼层的外观弄得与旧有楼层基本一致这一点看来,他们在潜意识里,对于法律还是有所畏惧的。只不过当时农民房产的所有权表述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没有纳入与城市房产一样的国家统一登记管理的范畴,才让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意图钻制度或法律的空子来套利。
因此,查处违建要取得实质性的突破,首先就得打破城乡二元化管理的机制,将所有的房产都纳入统一的管理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筑,在政府管理部门的档案库里,都应该有完善的产权表述记录,而产权的所有者,也应该手头持有合法的产权证书。如此一来,违建与合法建筑之间的就有了相当明晰的界线,处理违建的问题也就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了。如果象目前这样依靠群众举报或执法人员的巡视去查违建,不但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
就目前而言,我们应该改变工作思路,就算农民房的产权还得不到国家政策或有关法律法规的承认,市政府也应该及早对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的每一座建筑的相关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同时,对于经确认的违章建筑,绝不能手软,且不能仅仅止于拆除了事,还应采取高额罚款或没收非法所得等措施,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对于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在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它是违法建筑的时候,就应该承认它的合法性。在处理埔厦居民的违建问题时,可利用村民们具体利益的不同之处,采取各个分化的策略,既承认他们的合法利益,又对于他们的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必要时应该采取“擒贼先擒王”的策略,把带头违法的人先绳之以法,然后再各个击破。
然而,治本的办法仍然还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房产所有权表述体系。 展开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