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飞蛾扑火
我在写关于我自己的小说的时候,也许会把潘蕾忽略不计,但我会提到李萌,她在我的生命中无法像别人一样忽略不计。
李萌是个双腿修长的女孩子,小小的眼睛,有一次,班里那个叫冯晚的家伙让我代他写一封情书给李萌,那时候,我对李萌很陌生,陌生到在高二以前我从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个叫李萌的女孩。
李萌虽个子比较高,可以用《诗经》学来的“窈窕淑女”一词来形容,但在开始注意她的时候,我并不只是看见了她的高,我还注意到了她平坦坦的胸脯。我看一个女孩子的时候,喜欢首先看她的胸脯,然后再注意她的面孔。而李萌的胸脯,是我所见过的最平坦最没有起伏观念的胸脯,我怀疑她根本就没有发育。
因为个子高,李萌就可以很轻松地拍到我的肩膀,她拍着我的肩膀说,兄弟,你这个子怎么长的!这就令我止不住地愤怒,恨不得立刻就把她狠揍一顿,当时考虑到真正动起武来的时候会不会反过来被她狠揍一顿这一尖端问题,就把动武的念头打消了。当时我的想象力发挥到了极限,试图找到一个能痛快地报复李萌的办法,诸如先奸后杀、绑架勒索等等,但这都只是想想,并不能实施。如果以我现在的想象力,不用发挥到极限,我就能找到很好的办法,这样的办法非但能令我自己满意,说不定李萌自己也会举双手表示赞同。
在我替冯晚所写的情书里面,并没有提到关于李萌个子如何高胸脯如何平这两点问题,所以,李萌并不知道自己的“高”与自己的“平”竟也会遭到别人的议论。我与李萌之间其实并没有多少事可以说,有一回她为了让大家知道女生并不比男生弱,竟拉住我非要和我掰手腕,那时候我比较害羞,听到她的话后,脸腾的一下就红了,脸红并不是怕会输给她,而是在那以前我从没有碰过哪个女孩子的手。
孔老爷子对我说,男女授受不亲!而掰手腕的规矩却是两个人的手必须要握在一块。当时好多人都在旁边呐喊助威、拭目以待,我是万万不能拒绝的了,于是我就对李萌说,掰就掰,谁怕谁,不过你等一下,我找双手套戴!
事实证明,我戴上手套爆发出来的威力是不可估量的,李萌被我在一秒钟之内就拿下了,后来她双手齐上,也被我一只手在三秒钟之内迅速拿下。她不服气,要求重来,我这时已知己知彼,当然乐意奉陪。谁知众目睽睽之下,这丫头就耍赖了,竟张开阴森森血淋淋的大嘴欲咬向我紧握着她的手的拳头,我那时特胆小,一看这场面,心想这丫头没吃午饭吗?这样想的时候心里不免就一慌,手刚一松,这丫头又双手齐上,使出全身的力气,迅速把我的手死死地按在桌子上,然后在周围女生的欢呼声中得意地离去。当时,我脑子里只想起来一句话:女人,难养!
在我必须写的小说里,关于李萌的这些事是必须写上的,否则,我就无法准确地描述她在我记忆中的印象,难道你让我只写个“个高胸平”的女生吗?从我脑袋中的搜索引擎里,显示不出太多关于李萌的事,如果输入“李萌”这两个字按回车,呼啦一下就可以出来几十页与李萌有关的题目,那么请不要相信这些题目的真实性,它们大部分是虚拟的,是没有真实地存在过的。这就是说,李萌在我脑子里出现的时候,眼睛里并没有看见她,她这时候也并没有在我身边。即便这样,你也不能毫无根据地就说我脑袋里的搜索引擎不可靠。
我离开学校的时候,连李萌的最后一面都没见上,虽然有一段时间她在我的心里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倒是一个名叫华筝的女孩子伏在我的肩上哭了。但也可能是搜索出现错误。李萌对我的帮助主要是在我离开学校以后,所以在我离开学校的时候不管是我还是她,都感觉没有必要见对方一面。虽然她的帮助对我并没有起什么实际效果,但作为我虚拟的精神支柱,却支撑我度过了一段失魂落魄的日子。
离开学校开始记起李萌的时候,我会先想起,这丫头还拿着我的书呢!我在学校的时候,出了一本小册子,走的时候全部交给了她帮我处理,她爽快答应。后来这样的想法渐渐在我的脑子里消失,只记得李萌这个名字了,其他人,有的甚至连名字也不记得了,当然,我还记得那个名叫华筝的女孩子。
华筝从初中的时候就开始谈恋爱,在她和最后一个男朋友分手后,我对华筝说,华筝你平时也闲着没事做,不如咱们谈恋爱玩吧?
华筝对我说,我把自己给他的时候……那时候。我问,给他什么?华筝没问答我,继续说,你怎么不早点对我说这样的话,这时候太晚了,那时候,我每天坐在你旁边,像飞蛾扑火一样,那段日子……可是。华筝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可见她是个很没有礼貌的女孩子,既然她没有礼貌,我也不必对她太有礼貌,于是我就打断她的话说,我要对你说的并不是这些,我只是想和你谈谈恋爱?
那是些能令人变糊涂的日子,或者是变糊涂的只是那些日子,以至于那些日子发生过的事情都变得模糊不清起来。我记得我似乎把华筝抱在怀里了,但这些事情已不知被什么东西蒙上了一层雾,所以已记不起那些日子发生过的一些细节,比如华筝怎么样从我的怀里挣脱,又怎么微笑着用头抵在我的背后。我不用搜索引擎搜索这些变得模糊的事情,是因为我怀疑这些事情存在着不可绞杀的病毒,像污水沟里的水面上泛起的那些白沫。说不定那些不可预测的病毒,一下子就会在我的脑子里蔓延开来,这样不但会把我的搜索引擎搞坏,还可能威胁到我的脑子,把我的脑浆全变成那种模糊的病毒。
华筝对我说,那些日子,我像飞蛾扑火,不可抗拒。
我无法理解一个女孩子在那些极度空虚的日子里,会想到些什么样奇奇怪怪的东西,想找另一个人爱抚自己?想找一些刺激来为漫长的平静制造一些波澜?或是只想与一个人说说话,哪怕与一个根本不相识的人?不管是心理需要,还是生理需要,总之华筝在那个时候是需要些什么的。
华筝需要的我还没来得及提供,另一个人就抢先了一步。华筝对我说,如果你在他之前表示有与我谈恋爱的想法,可是……你一点这方面的意思都没有!
后来我对这些事情是这样理解的,就像路边放着的一个钱包,我迟了一步,就会被走在我前面的人捡走。如果举捡钱包的例子不足以说明问题,因为我们提倡把钱包交给警察叔叔,那么这就如商场为了搞促销限量免费赠送给顾客的购物券,同样一张购物券,谁先到就赠送给谁,而购物券本身也并无异议,被谁捏在手里都一样。
在像飞蛾扑火一样的华筝的脑子里,总是急切地需要些什么。华筝对我说,当我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给他的时候,我看到你绝望的眼神。当时我不明白她到底给谁了什么,她始终没给我很详细地讲过,所以我也没听明白。照此推论,华筝以后也不可能往教育行业进军,因为她不能把别人不清楚的问题讲明白。但事实上后来华筝还是成了人民教师,并且还是个很受学生欢迎的老师,每次统考她的学生都能考出很优秀的成绩。于是这就让我怀疑我的脑子有问题,而不是华筝讲得不仔细。
每一次我想起华筝对我所说的“你若是早一步”之类的话,我就有些寒心,因为我无法把华筝想象成商场赠送的购物券,谁先到就归谁所有。如果我得到购物券的时候,购物券对我说,喂,老兄,你脸太黑,我不愿你成为我的主人!我会立刻把它转送给另一个脸比我白的人,而且还会对该购物券的立场表示赞同。同样道理,若华筝对我说:“呵,你个儿太矮人太瘦,若再高一点胖一点,就成了。”我在失望的同时,也会对她的做法大加赞赏,谁知她没让我“高一点胖一点”,反而遗憾地告诉我说“你若再早一步”。我不知道在华筝对我说“你若再早一步”的话的时候,她到底把自己当成了什么!
不管是在当时,还是现在,这些都是我一厢情愿的理论。事实上是华筝想给我留点自尊,她对我说“你若早一步”的时候,是告诉我说,你小伙子还可以,只是不适合我。这样既拒绝了我,又没得罪我。若这样可以解释得通,我也情愿这样解释,但根本不行,因为在她对我说“你若早一步”的时候,她已经与所有的男朋友都分手了。对于此,华筝这样对我说,我已经把自己给了别人,若和你谈恋爱,感觉对不起你!
我微笑着对华筝说,别当真,谈着玩吧,我的意思是说,现在没事可做,用来打发时间!
时间对我来说是多余的,一点儿都不重要,一块钱可以卖给你一大把,甚至,我还可以把我生命中那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的时间全部免费送给你。每一次静下来计算我所拥有的时间的时候,就懒洋洋地想,这么漫长的日子、这么充足的时间,我用来干什么呢?人之所以活得有意义,是因为人生苦短。如果我明天就会莫名其妙地死去,我就会努力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可是我离死亡的日子还遥遥无期呢!
我对华筝说这些话的时候,站在学校圆形的音乐楼下面,楼的四周贴有淡黄色的瓷片,透过一楼的窗子,可以看到每间四平方米的房间里有一架米黄色的风琴。当时太阳有些偏西,我略仰着脸,眯着眼睛,头发软塌塌地扒在凸愣愣的脑袋上,上衣的领子皱巴巴的,还不停地抬起脚用25块钱一双的劣质皮鞋在音乐楼的墙上来回搓动,一会儿就把我脚下一块墙的淡黄变成土黄。如果这样一个人不是我,而是我从那里经过时无意间所看到的另一个人,我就会想,这样一个瘪三,也配和女孩子站在一块说话吗?不知谈些什么,看那情景,是在挨骂了吧!
遗憾的是,这个瘪三似的家伙不是别人,正是我,所以我就没有机会从另一个角度看到一个乱糟糟的家伙,在黄昏的余光照耀下的音乐楼旁边,与一个清纯的女孩子说话。这就是说,当时我把想与华筝谈恋爱的想法说给她听的时候,一点儿都没有感觉到这场面有搭配不协调的地方,甚至心里还有些美滋滋的。我眯着眼睛看华筝的时候,脸上露出一种无赖似的笑,这种笑或者可以用“腼腆”这个词来形容,但总不似“无赖”形容得恰当。因为如果我当时是用手不停地揉搓皱巴巴的衣角,低着头,脸还涨得通红,这就可以说我当时很腼腆。可事实全然不是这样,事实上当时我的手插在口袋里,然后一只脚还不停地在音乐楼的墙上踢来踢去,而且,居然还偏仰着头眯缝着眼睛。表演这一系列的动作时,脸上如果在嘻嘻地笑,这种笑一定是种无赖似的笑。
因为这种笑,就使表演这种笑的那张脸有一种不能令人相信的感觉,让听这话的人怀疑自己是在做梦,或者在听一个过路的陌生人开玩笑,没有一点儿真实感。而我自己,也没有感觉到那场面的真实,但这样的事确确实实发生过。这时候,华筝就遗憾地道,可是,你为什么不早一步呢,现在,至少,你吃饭了吗?我没听懂华筝前面在说什么,后面的话却听得很清楚,而且明白,所以我就很老实地回答她说,还没!她听后就说,去吃饭吧?我说,好吧,我也感觉到饿了!
我和华筝之间的事就是这样的,除去这些就再也讲不出什么了。那时候,我似乎还对华筝说,我爱你!或者是,我真的爱你!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故作潇洒地用手拂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想使其整齐点,于是大片大片的雪白的头皮屑就哗哗地往下落。如果我当时没有对华筝说“我爱你”或是“我真的爱你”,那么我一定对她说过“我离不开你”,反正有与之类似的话。说的时候很突然,而且面带微笑,还有一种近乎色迷迷的眼神。我听到自己说这样的话的时候,冷不丁地被吓了一跳,心想这算什么呢?
事实上,我所说的话也确实不能令人相信,因为那时候我还给那个名叫潘蕾的女孩子写过这样的诗:
花谢花又开 春去春又回
多少往事重现在心中
多少真情仍无法忘怀
绿水永长流 青山依旧在
四季景节终不改
伊人今安在
风吹花叶飞 雨落星流泪
为伊消得人憔悴
日夜难入睡
思也无所谓 忘也不后悔
分别容易相逢难
天长地久何日会
那时候,我把写给潘蕾的诗,虔诚地抄写在买来的彩色小卡片上,所谓的诗,也就是把一小段话分成几句来说。我买小卡片的时候,那个精明的小贩对我说,若只买一两张,是五毛一张,若是多买些给你算两毛。我说,怎么差别那么大!小贩说,就这么大!本来我只打算买一两张,因为多买可便宜,就一次买了五十张,然后沾沾自喜地想,占大便宜了!
自此以后,我每天就多了一项工作,就是要费尽心机地想出一段话,然后分句抄在卡片上,伪装成诗送给潘蕾。当时我想,每天送她一张,星期天除外,也够送两个月的。可结果很不理想,还没写几个,卡片就不知被谁偷走了大半。有时候我刚写好一张,许锋就趁我不注意一把夺了去,还感激涕零地说,谢谢!谢谢!然后拿去送她女朋友。经历过几次这样的事之后,我就对此失去了信心,后来干脆就不写了,这说明我是个很没有耐心的人,而且经不住打击。
潘蕾是个喜欢故作矫情的女孩子,胖胖的,因为胖,眼睛旁边的肉就把本来不太大的眼睛挤成了一条线。我给潘蕾写所谓的诗,是因为她经常对我说,喂,咱班长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啊?我同桌也喜欢我,怎么办?邻班的那高个偷偷看我,是不是在暗恋我?
当时我肯定是被潘蕾的话所迷惑,我想,既然有那么多人喜欢,这女孩子一定不错,于是没经过分析,就莽撞地认为潘蕾是个可爱的女孩子。我这种做法,还有一部分浑水摸鱼的成分在里面。当时我的想法是这样的,既然有那么多人喜欢潘蕾,我何不趁机也喜欢一把,至少这能证明我是个很会赶时髦的人,也可以用“随波逐流”来形容。在我给潘蕾分开抄写的几段话里面,有这样一段,至今还记得:
喝一杯热酒
让往事随风走
领悟那举杯消愁是否还愁
洒一行清泪
让泪水尽情流
领悟那抽刀断水是否更流
露一个微笑
让真情去等候
领悟那悲欢离合是否无忧
唱一首情歌
让相思挂满头
领悟那爱到深处是否难收
之所以能记得这段,是因为头天晚上我写好送给潘蕾,第二天晚上就被学校二分之一的女生和三分之一的男生,作为经典情诗抄在自己的日记本上,传播速度之广之快,使我顿生豪情万丈,感觉自己特了不起!因为感觉到自己的了不起,就不屑于再给潘蕾送诗。
于是,自那以后,我就没再给她送过任何小卡片。没再给潘蕾送卡片的原因还可以有另一种解释,那就是潘蕾把我写给她的小卡片传给别人看,这种做法使我感觉很不舒服,有一种被出卖了的错觉。但这样解释的时候别人就会把我看成小气鬼,所以我一直赞同前一种说法。不管怎样,这件事至少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是个写诗的天才。这倒是值得庆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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