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和奴才,虽有尊卑之分,但由于利害相关,祸福互系,就成为一个硬币的正面和背面了。
一般说来,应该先有主子,然后才有奴才。但是,若是没有奴才,又从哪来的主子呢?这是一道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难题,好像很不容易找到答案。但是,在封建社会中,奴才,或者奴才习气,主子,或者主子威风,是一种被认为天经地义的正常现象。
当然,在推翻了封建社会以后,从理论上讲一律平等,但不等于不存在隐性的主奴关系,不等于不存在奴才思想、奴才观念,以及奴颜婢膝、低头哈腰、唯命是从的哈巴狗、跟屁虫。在这个世界上,人们最在意的,一是不公,一是不平,只要存在着不公和不平现象,就会出现奴才和主子。做主子的,不在乎不公和不平;做奴才的,无所谓不公和不平,这就是我们在《红楼梦》一书,看到荣宁二府中有那么多当主子的,没有那么多做奴才的侍候,会寸步难行;同时,我们也看到有那么多做奴才的,没有那么多的主子驱使,也会寸步难行的。正是这些混账主子和麻木奴才构成的共同体,相安无事,封建社会才得以在中国延续数千年。
什么样的人,才叫做奴才呢?一是以人身依附哲学安身立命者;二是卖身投靠,效力主子,为其主要谋生手段者;三是基本上无自己独立人格可言,主子的好恶,便是其价值取向者;四是一方面不断在灵魂上进行自我牢役,以求奴性达到十足的程度;另一方面,又要具有审时度势的能力,不失时机地改换门庭,重新投靠新的主子。由于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的统治,实际建筑在由总主子一分主子一大奴才一小奴才一被压迫老百姓的宝塔形架构上的,所以,奴才学比较发达,奴才思想比较普遍,奴性之恶比较泛滥,所以,奴才,算得上是中国的一项土特产品。
当然,外国也不是没有奴才,《汤姆叔叔的小屋》里的主人公,就是一个屈从于命运安排的奴隶。但那个黑奴,比起咱们“法门寺”里的贾桂,其奴才的水平可是差得太远了。《巴黎圣母院》里的那个卡希莫多,其实,也是神父豢养的一个奴才,不过,他最后为了艾斯米拉达,为了爱情,决定不做奴才了。
《红楼梦》的描写对象,正是这个处于由盛而衰过程中的封建社会。那是一个主不成其为主,奴也不成其为奴的变动时代。那焦大敢敞开嘴骂:
那里承望生下这些畜生来!每日偷鸡戏狗,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
你也不想想,焦大太爷跷起一只腿,比你的头还高些。二十年头里的焦大太爷眼里有谁?别说你们这一帮子杂种们?
可见赖以不坠的封建纲常,已经开始动摇,主奴关系的超稳定结构,基本接近解体。《红楼梦》正好写的是这个时期的主子和奴才的书,就具有更本质的深刻意义。
奴才二字,典出久远,《晋书·刘元海载记》:“颖不用吾言,逆自奔溃,真奴才也。”
至明清两代,始盛行,而且也不以詈词视之,因为阉官对皇帝自称奴才,谁敢小看奴才二字;有的人甚至卖身投靠,隐名埋姓,给人家当奴才呢!最典型的奴才,就是宫廷中非男非女的特殊奴才——太监。因此,凡奴才,不一定都有非男非女的变态心理,但一定会有久在人下所养成的阴暗心理。由于阴暗,鬼祟,残忍,忮刻,在一部二十四史上,宦官之祸,可谓恶迹昭彰。而且这等人中,几乎没有一个好东西。最可怕的,他们将奴才思想贯穿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为害匪浅。
中国太监之多,莫过于明朝,连康熙都看不过去,康熙四十八年喻告大学士曰:
明季事迹,卿等所知往往纸上陈言,万历以后所用内监,曾有在御前复役者,故朕知之独详。明朝……宫女九千人,内监十万人。
一个社会有十万奴才,能不乌烟瘴气吗?直到李自成破北京时,“中贵七万人皆喧哗走”。崇祯吊死煤山,只有一个名叫王承恩的太监跟随,可见奴才这类货色,是靠不住的,你胜时,跟着狐假虎威的,是他;你败时,第一个拔腿开溜的,也是他。有人说:“十万太监亡大明”,是说到点子上了。明朝灭亡,和如此众多奴才作祟,不能说了无关联的。
清代太监,都自称奴才。康熙说,清朝的太监大大少于明朝,其实也不尽然,大清王朝的奴才政治,达到中国历史顶点,先是八旗近臣,以及旗籍蒙籍官吏,被视为家奴。归降的汉族人士,剃掉头发,留起辫子,也一口一声奴才,整个中国只有一个主子,那就是皇帝,剩下的,无一不是奴才。一直到辛亥革命以后,溥仪在紫禁城里做逊帝,还有一班遗老遗少,朝他磕头请安,以尽奴才之责呢!
凡奴才思想泛滥,奴才与权力勾结,奴才和主子沆瀣一气,主子离不了奴才的时候,那必然是政治上腐败衰朽、经济上停滞倒退、文化上严酷桎梏,空气被毒化得令人窒息的社会。整个清朝,八旗近臣及武臣,以及旗籍蒙籍官吏,对皇帝来说,统统视作是家奴,写禀帖,上条陈,都是一口一声奴才,以示绝对的谦卑恭顺。后来扩而大之,凡是官员,不分满汉,在皇帝面前,都成了奴才。磕头跪拜,一下子矮了半截,那是典型的奴才姿势。所以像《红楼梦》那样的贵族家庭,别看主子们耀武扬威,但对皇帝来说,仍是奴才。锦衣军查抄宁国府,一样是屁滚尿流,叩头如捣蒜。
因此,两府里的佣仆、丫鬟、随从、听差、跟班、陪房、小厮、使女,则更是奴才的奴才。那个赖大家,自己有一个比大观园不小的花园,他的儿子还被选当了官,可在贾府,他是个永远的奴才。可是赖大一回家,他又成了老太爷,也被众多奴才侍候着的。所以,在那个社会里,奴才侍候主子,主子侍候皇帝,实际上等于人人都是奴才。
谓予不信,请看那个骄横跋扈的王熙凤,在查抄宁国府以后,一败涂地,两手空空,由于贾母给了三千两银子安家费,便在枕上与老太太磕头,情愿自己当个粗使的丫头,尽心竭力伏侍老太太、太太,可见她骨子里也是有潜在的奴才思想。这就和我们见识过的一些人,差不多的德行。混得一官半职,马上吆五喝六,简直像螃蟹横着爬,那爪,那牙,勾结一起,不可一世。坐车要好的,住房要大的,待遇要高的,出国访问要挑个花花世界的。可一旦靠山不稳,脸部肌肉马上显出奴才相,不是易主而事,就赶紧声明和主子并非一丘之貉,撇清自己。
王熙凤横行无忌的时候,有一个叫来旺儿的奴才,就是这么一个聪明而又狡猾的奴才。他称得上是王熙凤的爪牙,王熙凤的许多坏事,基本上是通过他的手实现的,地地道道的一个帮凶。可等她最后失败,抄没入官,收缴充公,还要追查罪责,我们并未见到这个奴才跟着王熙凤一块儿倒霉吃官司过。看来中国的这类奴才,要比那个汤姆叔叔被主人卖来卖去,强上百倍。
来旺儿在《红楼梦》一书中,虽不是一个重要角色,统共出现不过十次,还包括他的媳妇。在奴才行辈里,应该说是数不上顶尖的,赖嬷嬷张嘴,王凤姐也不得不买账,论陪房资格,周瑞家的又高他一个台阶,但不能小看此人,在两件三条人命案里,都有脱不了的干系,双手也是沾满了尤二姐、金哥和守备之子的鲜血的。所以,他是王熙凤的贴身奴才,信得过的奴才,委以重任的奴才,当然,也是为王熙凤赤膊上阵打天下、独撑半壁江山的奴才。他在替王熙凤为非作歹,贪赃枉法,放利盘剥,欺压良民方面,也是敢把坏事做尽、好处捞够的一个刁奴。
《打渔杀家》里,正因为有那个恶少,才会有那个教师爷;《法门寺》里,唯其有刘瑾那样的大奴才,才有贾桂那样的小奴才。而若没有朱厚照那样的混蛋皇帝,也不会有刘瑾这样的奴才头子。这说明什么人和什么人结合在一起,有其物以类聚的必然性,是在一种腐败堕落的局面下,汰优存劣,单向选择的结果。所以王熙凤这个恶主,少了来旺儿夫妇这对得力的刁奴,无法实现其恶;反之,这对奴才夫妇要没有王熙凤这样的主子,也难发挥其刁。在生活中,像民间有句谚语所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地臭味相投,狼狈为奸,是并不乏见的。
《红楼梦》第十一回,来旺儿家的一出场,就是给凤姐送三百两利息银子来的。第十六回,接着出场,被平儿遮掩过去的,也仍是来送利银。据此收利频率与利银数量判断,高利贷盘剥够狠够毒的,不亚于莎士比亚笔下的歇洛克。来旺儿夫妇显然是王熙凤地下经济的代理人,具体业务运作则是由旺儿媳妇承担,大概是毫无疑义的。按照“夫唱妇随”的常理,这个媳妇的能干程度,肯定也是一个和来旺儿匹敌的刁奴。
有一次,凤姐在舆论压力下,对她说:“旺儿家的,你听见了,说给你男人,外头所有的账目,一概赶今年年底都收起来,少一个钱也不依。我的名声不好,再放一年,都要生吃了我呢!”从旺儿媳妇回答的话,“奶奶也太胆小了。谁敢议论奶奶?若收了时,我也是一场痴心白使了”,可以看出她左右主子的分量和介入的深度。
主子和奴才之间,虽有等级尊卑之分,但在作恶时,由于利害相关,祸福互系,便惊人的一致起来,往往亲密无间,不分上下,那种沆瀣一气的会心程度,是令外间人简直不能理解的。
就看王熙凤接受了馒头庵静虚的贿赂,要去包打一场官司,拆散一门婚姻时,当然是要派旺儿办理的。她“悄悄将昨日老尼之事说与来旺儿”中的“悄悄”二字的亲昵,以及“旺儿心中俱已明白”的“明白”,那种无须道破的默契,曹雪芹寥寥数笔,生动地表达了这种恶主与刁奴之间的精诚合作。凡在利益高度统一时,即使不该联手,有等级之分的双方,也能罔顾尊严而称兄道弟,朋比为奸的。效忠与反戈,投靠与背叛,本来就是奴才的一个特点。利之所趋,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至于主子,换来换去,是鬼是人,根本无所谓的。
等到后来王熙凤要收拾尤二姐时,这个来旺儿里挑外撅,那一副奴才嘴脸,真是可怕极了。他当然知道贾琏偷娶尤二姐,但任何一个奴才,都不是把自己绑在一棵树上吊死的。他忠于王熙凤,但对贾琏也留了一手。事犯以后,“知道刚才的话已经走了风了,料着瞒不过,便又跪回道:‘奴才实在不知……’”把责任推个一干二净。等王熙凤审另一个奴才兴儿时,他又成为掌嘴的打手。等兴儿出去,“凤姐又叫:‘旺儿呢?’旺儿连忙答应着过来。凤姐把眼直瞪瞪的瞅了两三句话的工夫,才说道:‘好,旺儿很好!去吧!外头有人提一个字儿,全在你身上!’旺儿答应着,也慢慢地退出去了。”这眼神中,失望和希望同在,警告与勉励并存,当然也包含了记下这笔欠账以及看你如何立功自赎的多层意思。
这旺儿权衡利害,自然要站在王熙凤一边,该抛弃谁的时候,奴才是决不念旧情的。贾琏不是没给过他好处,他后来要给他不成才的儿子娶彩霞为妻,还是贾琏出面,由此可见待他不薄。他现在却是要洗清自己,与王熙凤合谋,狠狠对付贾琏了,一点也不留情的。不但瞒得合府里纹丝口风不透,而且把尤二姐的底细,也探听确实,连有首告资格的起诉人,那个无赖张华,尤二姐的有婚契的未婚夫,他都给保护在自己家里。奴才要歹毒起来,也真是无恶不作;配合上王熙凤这种主子那一肚子坏水,必置人于死地的蛇蝎心肠,尤二姐这条小命就算交代了。
当都察院来传他的时候,看他那份得意神态。
那旺儿正等着此事,不用人带信,早在门边等候,见了青衣,反迎上去,笑道:“起动众位弟兄,必是兄弟的事犯了。说不得,快来套上。”众青衣不敢,只说:“好哥哥,你去吧,别闹了!”
反正有人替他作主,他干吗不乐得为主子卖命呢?
主子要作恶,奴才就是他(她)延长的手,因此,这也是奴才始终不绝如缕的原因。
不过,当王熙凤“悄命旺儿遣人寻着了他(即张华),或讹他做贼,和他打官司,将他治死,或暗使人算计,务将张华治死,方剪草除根,保住自己的名声”时,旺儿这个奴才可和他的主子不那么一心一德了。“人已走了完事,何必如此大做?人命关天,非同儿戏。我且哄过他去,再作道理。”
对不起,奴才的忠诚,永远是有限度的,一旦涉及个人安危利害,马上就会止步。所以,只见中国历史上一朝一朝地换君王、立新主,但奴才跟着遭殃者不多。相反,明朝的太监,不也可以当清朝的奴才吗?
若是那些往日宠信有加,得了好处的刁奴,背过脸去,保不齐在划清界限之余,落井下石给老主子一点好看,也不是没有可能。到那个时候,也只好怪自己当初眼瞎了。可这种教训无论怎样不断重复,恶主与刁奴之间的把戏,大概是永远不会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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