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喵喵喵喵
九月中旬, 《霜冻》的片场。
这是一个废墟,废弃的木桌和凳子散乱了一地, 很高的小窗格外,天幕也是灰蒙蒙的一片凝在一起,门背后有些已经变成暗褐色的血迹, 杂草藤蔓丛生。
窗外是连绵不绝的炮火声。
但许多人都知道,这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了。
等到后天,甚至是明天早上,敌方投降的电报就会发往华国的每一个角落,折磨了这片土地近十年的苦厄与灾祸将走到尽头, 一切冤屈血迹将被洗刷殆尽,太阳将要升起来,关于英雄的歌谣将传彻每一寸土壤。
所有人都在等,忐忑地卧在角落、心惊胆战地缩在阴影里, 听着这最后一次炮火喧天。
少年——或者说青年,他穿着一身军服,右手拎着酒瓶, 与身边的人轻轻一碰,一饮而尽。
他是高挑瘦削的身材,双排扣, 裤管收束进军靴里勾勒出笔直的长腿。这身衣服很衬他, 让他显得英俊又挺拔。他的军服穿的非常规整,扣子一丝不苟,肩章熠熠生辉, 有种与杂乱背景格格不入的庄严气质。
但仔细看去却能发现,他面颊上有从右耳到唇角的一道伤痕,肩膀和腹部都有绷带,包扎的是在不怎么样,且在渗血。
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青年俯身坐下,取下帽子一捋头发,浅琥珀色的眸子显得干净又平和。他随意道:
“等这阵子过去,小董也能继续唱戏了,我家里还有一柜子碟片。他要是想要,去拿就是了。”
“我前些年捡了一个男孩子,家里还留着点钱,可以送他去上私塾。”
“还有——”
他与身边的人对视半晌。
他身边那人军服外套松垮垮地披在肩上,同样是灰头土脸、满身伤。那是个相貌俊美的男人。这个人叫莫霜冻,以前是个抽烟打牌的二流子,说来好笑,两个人还是在街巷里打架时认识的。
当时大概都没想到会有现如今这一幕。
窗外是喧天的轰鸣炮火声,越来越近,时间不多了。
“还有……”
青年微微抿唇,掌心攥着一枚玉佩,却迟迟不敢伸出手。
他身边的男人到这时才‘啧’了一声。
“要给你的情人带东西?”男人斜着眼看他,声音沙哑又懒散,“自己给去,老子没空。”
“不是情人。”青年立刻赧然地否认道。
他垂下眼眸,不大好意思地捋了捋额发。忽然他吸进一口气,剧烈地咳嗽起来,整张脸都是白的,咳出些血沫。
两人都看着地上的血迹。
莫霜冻沉默了半晌,从他手中拿过那枚玉佩,在掌心里随意抛了抛,笑得懒散:
“行吧,算你欠我的。”
“他是我……挚友。”青年笑了笑说,“谢谢你。”
“出去之后别说我死了,就说我在执行秘密任务,收尾工作,要好长一段时间出不来。”他犹豫片刻又说。
男人没说话,片刻后漫不经心地笑着,‘嗯’了一声。
“干杯。”
两人握着酒瓶再一碰,各自饮尽了最后的酒。
炮火声近了。
男人站起来,拍了拍身后的灰尘,与青年拥抱一下。
“一路平安。”
“你也是。”
这便算是告别了。男人很高,走路的姿势也是吊儿郎当的,血迹顺着脚踝往下淌,他一手拎着把枪和空酒瓶,一手举起,头也不回地同青年挥了挥手。
没有黏糊或者刻意悲惨的告别,两人都显得洒脱而率性,仿佛前面伫立的不是生死,只是平平常常的一场宴会或者赌局。
前方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九死一生。
男人从门口走远,而他身后,青年在废墟中站定,对着男人离开的方向、也对着光亮远远投射来的方向,笔直站立,行了一个庄重严肃的军礼。
快要天亮的,熹微的光线凝聚在他眼中,一点点氤氲成了更加深邃刻骨的情绪。
在灰蒙蒙的天幕之下,青年的相貌有种不可思议的英俊,他眼睛里倒映着无边长夜里的火光,倒映着壮阔的万里山河,倒映着即将到来的一场破晓——
信仰的火种连绵不绝地燃烧着,让他即使伤痕累累,即使身处泥泞尘埃,也有不堕尘土的高贵品格,光风霁月,君子傲骨。
无论是歧途、末路,亦或是死亡。
他身后,窄门忽然被猛烈敲响,半晌后被人踹开!
青年却没动。他甚至没有回过头看,而是平和地一捋额发,戴上军帽,正了正。
他身后,无数把枪对准了他。
“东西在哪里?”那是个身材短粗的人,一脸横肉,紧紧盯着他,“不想死就拿出来,老子没时间跟你浪费。”
青年眼神温和,扬了扬手中的物事:“这个吗?”
那人眼中一瞬间闪过惊喜:“算你识相,快点——”
下一秒,他的面色一点点青了。
青年擦亮火柴,火光一点点吞没了那小半张纸片,夏末的风一吹,灰烬扬了漫天,像一个无声又肆意的嘲笑。
“我林殊恒一生,”辛辣的酒淌过喉咙的触感仍在,因为长时间的颠沛奔波,他的嗓音已经沙哑了,却依然清朗平和,丝毫不见被死亡阴影笼罩的恐惧。
他朗声道:
“不为任何人而死,只为信仰而死。”
说到此处,他顿了顿,片刻后垂下眼眸。
所有炮火与喧闹倏地远去。他看向有光透出来的窗格,一瞬间好像跨过了数年的岁月,回到那片湛蓝的天幕之下。阳光灿烂,白鸽高飞,江南小城的水声桨声悠悠传来。
那个人掌心握着一朵玫瑰捧给他,对他笑了笑。
无数画面走马灯一般淌过。
——不为任何人而死,只为信仰而死。
而……那个人,是他的信仰。
废墟里,清晨的光线下,青年手上握着一把□□,食指搭在枪栓上。这把枪只剩最后一颗子弹,是留给他自己的。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所有逝去的、不曾拥有的都一一回归,他隐约觉得自己是拥有过他的。他们在江火灯影里接吻,在元宵灯会买下糖人,从少时相伴到老来厮守,养了一个小男孩。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终于愿意与自己和解,愿意妥协,愿意承认。
——他爱他。
青年闭上眼睛,唇边含着笑,扣下扳机。
“卡!”
林升云喊完,长出一口气:“封朗留下准备下一场,方怀……方怀可以休息了,回去琢磨琢磨明天要怎么演。”
他眼睛仍然紧紧盯着摄像机里的回放,简直是越看越满意。
他敢笃定《霜冻》会拿奖,当然这是不能说的,说了会有他狂妄自大的嫌疑,不过——方怀演的,是真的好。
和戛纳影帝对戏都不显逊色的好。
当然,这里面还是有封朗故意收着、让着他的因素在,这一场是林殊恒这个角色的最后一幕,即使莫霜冻是男主角,再去抢戏也不合适。但不可否认,方怀的确有灵气。
林殊恒这个角色的最后一幕拍完了,方怀也快要杀青了。
他只剩下最后一场,那是场独角戏。之所以把这一场压在最后的原因,林升云没有跟任何人说。
助理李云云给方怀拿了毛巾,他身上还有特效妆和人工血浆什么的,拿着毛巾擦汗后,有喝了口水。方怀很认真,即使只剩下最后一场也一点不懈怠,拍完了下来眼睛仍然盯着剧本,在看下一场戏的内容。
直到林升云对他招了招手:
“方怀过来一下。”
方怀立刻站起来往这边走:“林导,怎么了?”
“后天是你的杀青戏了,剧本上没有台词,对不对?”林升云咳了咳,故作随意道,“我借了一个东西,今天刚到,你拿回去看一看,明天告诉我该怎么演。”
的确,方怀拿到的剧本上,下一场戏的内容只有寥寥几句话,具体的台词动作全是空白。
“东西?”方怀一怔。
“就是……”
林殊恒的,笔记本。
林殊恒的笔记本是由他兄长的儿子找出来,到现在还保管在林家。林升云一开始就打了这个主意,但林家那边还在犹豫——一方面当然想要《霜冻... -->> 《霜冻》呈现林殊恒最真实的一面,但另一方面,又担心笔记里的内容泄露,有损形象。
一直到上周,林升云才交涉成功,今天让人去取了笔记本,下午应该就能到了。
而对方怀来说,这的确是个意外之喜。
他几乎有点迫切的想要知道真相。《霜冻》里林殊恒的戏份也不多,大多数都是网上同样能够搜索到的,方怀虽然演了他,但实际上对于过去究竟发生了什么,依然一无所知。
除此之外,这一段时间里,还有另一个问题困扰着他。
叶于渊是特别的。
……怎么样的特别?
这是叶于渊问过他的问题,方怀至今也没有想清楚,究竟是怎样的特别。但他自己又是有些执拗的性格,小的事情可以含糊,在这种问题上偏偏有种莫名的劲儿,越是想不通,就越想知道。
午饭是在住处吃的。
他们已经不在一开始的那个城市,这是在边陲城市的郊外,搭了独立拍摄场所,住宿条件当然称不上很好。而且最近天气恶劣,吃完饭时还是晴空万里的,转眼间忽然下起了雨。
天气预报开始播放暴雨和台风预警,整个剧组的心情都很不好——这说明拍摄进度又要拖延了。
而方怀看着窗外沉沉的雨幕和狂风,忽然蹙起眉。
有一种非常糟糕的预感,不知道由来,但让他莫名有些烦躁。
一直到下午,预感应验了。
石斐然一手拎着车钥匙,一手拎着塑料袋,敲开方怀的门。他边进来时边在打电话:“喂,嗯,是我,我们现在就去——方怀你准备一下,咱们去取林老的笔记本。”后面那句是对方怀说的。
电话那边却一时间没说话,片刻后,吞吞吐吐道:
“关于这个……”
石斐然一愣,片刻后,他渐渐睁大眼睛。
“什么,被淹了?!”他难以置信地问。
那边解释道,事情发生的突然极了。这个边陲小城也靠海,因为笔记本的重要性,林家是直接派了一个人亲自送过来的——而万万没想到,出错就出错在这里。
笔记本放在车上,送笔记本来的人把车停在停车场里,一时疏忽忘记带上本子,自己去酒店吃饭、歇息,打算下去和剧组的人见面交接。万万没想到忽然刮起了台风,酒店又靠着海,海水倒灌,把停车场给淹了。
按照预测路线台风本来不会经过这个城市,但据说受什么气流影响,半路改道了。
整个城市停电,断水,所有渔船紧急回港。窗外台风呼啸,各种事物被卷着吹向天际,一片混乱。
就连信号都断断续续的,石斐然没来得及问清楚,电话就挂断了。
方怀原本是坐着的,此时霍然起身。
那个笔记本很重要!
不仅仅是因为他想要知道自己的童年、自己的过去,更因为在这短暂的一个月里,因为在饰演林殊恒,方怀越来越了解这个人,也敬仰这个人。
林殊恒在历史上其实也背负了很多骂名,但方怀翻看史料时又觉得,有些罪名完全是子虚乌有。
这个笔记本和那些画稿刚被找出来不久,甚至就是上个月的事情,还没来得及研究和拓印——如果笔记本丢了,很多真相也许就此掩埋了。
方怀眉头蹙紧了,看向林升云,想都不想就问:
“在哪里?”
“什么在哪里?”石斐然瞪着他,“不是,你想干什么?”
台风笼罩着整个城市。
因为实在突然,许多人都还没来得及反应,下意识地紧闭了家门躲在里面——由于风力很大,高楼甚至微微摇晃起来。
剧组来交接的人和林家的人站在酒店一楼,那个送笔记本的人已经快要崩溃了,面色都是苍白的,但到此时已经无可挽回了。
海水仍然在不断地涌进车库里。
他的车又停在比较靠里面,即使现在还没淹,也没有人敢进去找笔记本。开玩笑,笔记本的确很重要,但人现在进去,很可能就出不来了,等到时候整个停车场都被淹了,人很可能会活生生溺死在里面。
以前的确有过这种案例。
“也不知道停车场里有没有人,”一个人忽然说,“要是被困在里面,就……”
众人一愣,想象了一下那个可能性,顿时心中一凉。
这是小城市最大的酒店,客流量很大,在台风来时有人在停车场,一点也不奇怪。
但都到这个关头,人人自危,没可能舍己为人去查看的。
众人皆是沉默,忽然门被推开。
一个少年急匆匆进来,他的衣角都被雨水浸湿了,也是胆大,竟然是一路踩着单车过来的。就那双浅色的眸子还熠熠生辉,他抿着唇问:
“笔记本还在停车场?”
“是的。”众人指了指那个地方,又给他解释道,“现在不可能进去了,自己的安全重要。”
他们原本担心方怀硬是要进去,还好他沉默了片刻,最终还是冷静了下来,只是眼眶微微红了。
的确,生命是最重要的。
即使他不想那些真相就此被掩埋,也……
方怀走到落地窗边,隔着窗子看停车场的景象,忽地,他瞳孔微微一凝。
他看见了一个小鸭子。
是那种橡胶小鸭子,小孩子的洗澡玩具,它缓缓从已经半人高的积水中飘出来,上面粘着一张纸,已经被水打湿了,但隐约能看见纸上歪歪扭扭的写着两个字:
“救命。”
刚刚结束一场会议,男人沉默着放下手中的文件,看向窗外。
窗外是一望无际的湛蓝天幕,阳光很灿烂。
但片刻后,他微微蹙眉——他查到了天气预报,《霜冻》拍摄地所在的城市刮台风,已经红色预警了。
他拿起手机,刚想拨打电话,忽然手机响起。
叶于渊的眉头随之一松,漆黑的眸字软下来。
“喂。”
但刚接起来,叶于渊就怔住了。
下一秒,唇角抿紧,他忽地站起来。
“叶于渊,”电话那边传来了些微电流声和水声,还有些回音似的,“我……”
方怀淌过污脏的水,一边四处查看,一边向停车场更深处走去。手机只剩下最后一点电量,他握着手机的手指微微发紧——他并不是不害怕。
没有谁不怕死。
但到这一刻,在心里困扰积压了好久的问题忽然有了解答。
——叶于渊是特别的。
怎么样的特别?
就是……
如果这是他生命里的最后一通电话,他会打给他。
作者有话要说:别担心,就是一个感情升温的小副本,崽崽不会有事哒。(以及台风是真的,我去年就遇见了这么一场巨大的台风,你们也许有人听说过,叫山竹……)
————
掉头安利基友的文,好看!
《他的主[穿书]》bypaz
至高的造物主在划分昼夜,创造出天使、妖族、人族、魔族、龙族、矮人族、精灵族、亡灵族八大种族后,在天堂上陷入了长久的沉睡。
但主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竟然不在天堂,而是在人界一个犄角旮旯里,还代替了一个命中坎坷无数磨难无数最终从凡人成神干翻造物主的天命之子。
一个毛还没长齐的人族小子向他脸上踩了一脚,轻蔑道:“人妖混血的小杂种,你以为你是谁?”
——你是谁?
“我,是你的主。”主如是回答。
然而为了顺应世界规则要求被迫隐藏起造物主身份完成天命之子剧情的主,在被大天使长、妖精王、教皇、龙族之长、矮人之主、精灵皇、亡灵之长发现下凡踪迹并被疯狂搜寻去向后,再也没敢说过这句话。
【注】:
1.穿书装逼文
2.参考希伯来神话
3.修罗场,全员单箭头主,渣渣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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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废墟,废弃的木桌和凳子散乱了一地, 很高的小窗格外,天幕也是灰蒙蒙的一片凝在一起,门背后有些已经变成暗褐色的血迹, 杂草藤蔓丛生。
窗外是连绵不绝的炮火声。
但许多人都知道,这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了。
等到后天,甚至是明天早上,敌方投降的电报就会发往华国的每一个角落,折磨了这片土地近十年的苦厄与灾祸将走到尽头, 一切冤屈血迹将被洗刷殆尽,太阳将要升起来,关于英雄的歌谣将传彻每一寸土壤。
所有人都在等,忐忑地卧在角落、心惊胆战地缩在阴影里, 听着这最后一次炮火喧天。
少年——或者说青年,他穿着一身军服,右手拎着酒瓶, 与身边的人轻轻一碰,一饮而尽。
他是高挑瘦削的身材,双排扣, 裤管收束进军靴里勾勒出笔直的长腿。这身衣服很衬他, 让他显得英俊又挺拔。他的军服穿的非常规整,扣子一丝不苟,肩章熠熠生辉, 有种与杂乱背景格格不入的庄严气质。
但仔细看去却能发现,他面颊上有从右耳到唇角的一道伤痕,肩膀和腹部都有绷带,包扎的是在不怎么样,且在渗血。
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青年俯身坐下,取下帽子一捋头发,浅琥珀色的眸子显得干净又平和。他随意道:
“等这阵子过去,小董也能继续唱戏了,我家里还有一柜子碟片。他要是想要,去拿就是了。”
“我前些年捡了一个男孩子,家里还留着点钱,可以送他去上私塾。”
“还有——”
他与身边的人对视半晌。
他身边那人军服外套松垮垮地披在肩上,同样是灰头土脸、满身伤。那是个相貌俊美的男人。这个人叫莫霜冻,以前是个抽烟打牌的二流子,说来好笑,两个人还是在街巷里打架时认识的。
当时大概都没想到会有现如今这一幕。
窗外是喧天的轰鸣炮火声,越来越近,时间不多了。
“还有……”
青年微微抿唇,掌心攥着一枚玉佩,却迟迟不敢伸出手。
他身边的男人到这时才‘啧’了一声。
“要给你的情人带东西?”男人斜着眼看他,声音沙哑又懒散,“自己给去,老子没空。”
“不是情人。”青年立刻赧然地否认道。
他垂下眼眸,不大好意思地捋了捋额发。忽然他吸进一口气,剧烈地咳嗽起来,整张脸都是白的,咳出些血沫。
两人都看着地上的血迹。
莫霜冻沉默了半晌,从他手中拿过那枚玉佩,在掌心里随意抛了抛,笑得懒散:
“行吧,算你欠我的。”
“他是我……挚友。”青年笑了笑说,“谢谢你。”
“出去之后别说我死了,就说我在执行秘密任务,收尾工作,要好长一段时间出不来。”他犹豫片刻又说。
男人没说话,片刻后漫不经心地笑着,‘嗯’了一声。
“干杯。”
两人握着酒瓶再一碰,各自饮尽了最后的酒。
炮火声近了。
男人站起来,拍了拍身后的灰尘,与青年拥抱一下。
“一路平安。”
“你也是。”
这便算是告别了。男人很高,走路的姿势也是吊儿郎当的,血迹顺着脚踝往下淌,他一手拎着把枪和空酒瓶,一手举起,头也不回地同青年挥了挥手。
没有黏糊或者刻意悲惨的告别,两人都显得洒脱而率性,仿佛前面伫立的不是生死,只是平平常常的一场宴会或者赌局。
前方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九死一生。
男人从门口走远,而他身后,青年在废墟中站定,对着男人离开的方向、也对着光亮远远投射来的方向,笔直站立,行了一个庄重严肃的军礼。
快要天亮的,熹微的光线凝聚在他眼中,一点点氤氲成了更加深邃刻骨的情绪。
在灰蒙蒙的天幕之下,青年的相貌有种不可思议的英俊,他眼睛里倒映着无边长夜里的火光,倒映着壮阔的万里山河,倒映着即将到来的一场破晓——
信仰的火种连绵不绝地燃烧着,让他即使伤痕累累,即使身处泥泞尘埃,也有不堕尘土的高贵品格,光风霁月,君子傲骨。
无论是歧途、末路,亦或是死亡。
他身后,窄门忽然被猛烈敲响,半晌后被人踹开!
青年却没动。他甚至没有回过头看,而是平和地一捋额发,戴上军帽,正了正。
他身后,无数把枪对准了他。
“东西在哪里?”那是个身材短粗的人,一脸横肉,紧紧盯着他,“不想死就拿出来,老子没时间跟你浪费。”
青年眼神温和,扬了扬手中的物事:“这个吗?”
那人眼中一瞬间闪过惊喜:“算你识相,快点——”
下一秒,他的面色一点点青了。
青年擦亮火柴,火光一点点吞没了那小半张纸片,夏末的风一吹,灰烬扬了漫天,像一个无声又肆意的嘲笑。
“我林殊恒一生,”辛辣的酒淌过喉咙的触感仍在,因为长时间的颠沛奔波,他的嗓音已经沙哑了,却依然清朗平和,丝毫不见被死亡阴影笼罩的恐惧。
他朗声道:
“不为任何人而死,只为信仰而死。”
说到此处,他顿了顿,片刻后垂下眼眸。
所有炮火与喧闹倏地远去。他看向有光透出来的窗格,一瞬间好像跨过了数年的岁月,回到那片湛蓝的天幕之下。阳光灿烂,白鸽高飞,江南小城的水声桨声悠悠传来。
那个人掌心握着一朵玫瑰捧给他,对他笑了笑。
无数画面走马灯一般淌过。
——不为任何人而死,只为信仰而死。
而……那个人,是他的信仰。
废墟里,清晨的光线下,青年手上握着一把□□,食指搭在枪栓上。这把枪只剩最后一颗子弹,是留给他自己的。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所有逝去的、不曾拥有的都一一回归,他隐约觉得自己是拥有过他的。他们在江火灯影里接吻,在元宵灯会买下糖人,从少时相伴到老来厮守,养了一个小男孩。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终于愿意与自己和解,愿意妥协,愿意承认。
——他爱他。
青年闭上眼睛,唇边含着笑,扣下扳机。
“卡!”
林升云喊完,长出一口气:“封朗留下准备下一场,方怀……方怀可以休息了,回去琢磨琢磨明天要怎么演。”
他眼睛仍然紧紧盯着摄像机里的回放,简直是越看越满意。
他敢笃定《霜冻》会拿奖,当然这是不能说的,说了会有他狂妄自大的嫌疑,不过——方怀演的,是真的好。
和戛纳影帝对戏都不显逊色的好。
当然,这里面还是有封朗故意收着、让着他的因素在,这一场是林殊恒这个角色的最后一幕,即使莫霜冻是男主角,再去抢戏也不合适。但不可否认,方怀的确有灵气。
林殊恒这个角色的最后一幕拍完了,方怀也快要杀青了。
他只剩下最后一场,那是场独角戏。之所以把这一场压在最后的原因,林升云没有跟任何人说。
助理李云云给方怀拿了毛巾,他身上还有特效妆和人工血浆什么的,拿着毛巾擦汗后,有喝了口水。方怀很认真,即使只剩下最后一场也一点不懈怠,拍完了下来眼睛仍然盯着剧本,在看下一场戏的内容。
直到林升云对他招了招手:
“方怀过来一下。”
方怀立刻站起来往这边走:“林导,怎么了?”
“后天是你的杀青戏了,剧本上没有台词,对不对?”林升云咳了咳,故作随意道,“我借了一个东西,今天刚到,你拿回去看一看,明天告诉我该怎么演。”
的确,方怀拿到的剧本上,下一场戏的内容只有寥寥几句话,具体的台词动作全是空白。
“东西?”方怀一怔。
“就是……”
林殊恒的,笔记本。
林殊恒的笔记本是由他兄长的儿子找出来,到现在还保管在林家。林升云一开始就打了这个主意,但林家那边还在犹豫——一方面当然想要《霜冻... -->> 《霜冻》呈现林殊恒最真实的一面,但另一方面,又担心笔记里的内容泄露,有损形象。
一直到上周,林升云才交涉成功,今天让人去取了笔记本,下午应该就能到了。
而对方怀来说,这的确是个意外之喜。
他几乎有点迫切的想要知道真相。《霜冻》里林殊恒的戏份也不多,大多数都是网上同样能够搜索到的,方怀虽然演了他,但实际上对于过去究竟发生了什么,依然一无所知。
除此之外,这一段时间里,还有另一个问题困扰着他。
叶于渊是特别的。
……怎么样的特别?
这是叶于渊问过他的问题,方怀至今也没有想清楚,究竟是怎样的特别。但他自己又是有些执拗的性格,小的事情可以含糊,在这种问题上偏偏有种莫名的劲儿,越是想不通,就越想知道。
午饭是在住处吃的。
他们已经不在一开始的那个城市,这是在边陲城市的郊外,搭了独立拍摄场所,住宿条件当然称不上很好。而且最近天气恶劣,吃完饭时还是晴空万里的,转眼间忽然下起了雨。
天气预报开始播放暴雨和台风预警,整个剧组的心情都很不好——这说明拍摄进度又要拖延了。
而方怀看着窗外沉沉的雨幕和狂风,忽然蹙起眉。
有一种非常糟糕的预感,不知道由来,但让他莫名有些烦躁。
一直到下午,预感应验了。
石斐然一手拎着车钥匙,一手拎着塑料袋,敲开方怀的门。他边进来时边在打电话:“喂,嗯,是我,我们现在就去——方怀你准备一下,咱们去取林老的笔记本。”后面那句是对方怀说的。
电话那边却一时间没说话,片刻后,吞吞吐吐道:
“关于这个……”
石斐然一愣,片刻后,他渐渐睁大眼睛。
“什么,被淹了?!”他难以置信地问。
那边解释道,事情发生的突然极了。这个边陲小城也靠海,因为笔记本的重要性,林家是直接派了一个人亲自送过来的——而万万没想到,出错就出错在这里。
笔记本放在车上,送笔记本来的人把车停在停车场里,一时疏忽忘记带上本子,自己去酒店吃饭、歇息,打算下去和剧组的人见面交接。万万没想到忽然刮起了台风,酒店又靠着海,海水倒灌,把停车场给淹了。
按照预测路线台风本来不会经过这个城市,但据说受什么气流影响,半路改道了。
整个城市停电,断水,所有渔船紧急回港。窗外台风呼啸,各种事物被卷着吹向天际,一片混乱。
就连信号都断断续续的,石斐然没来得及问清楚,电话就挂断了。
方怀原本是坐着的,此时霍然起身。
那个笔记本很重要!
不仅仅是因为他想要知道自己的童年、自己的过去,更因为在这短暂的一个月里,因为在饰演林殊恒,方怀越来越了解这个人,也敬仰这个人。
林殊恒在历史上其实也背负了很多骂名,但方怀翻看史料时又觉得,有些罪名完全是子虚乌有。
这个笔记本和那些画稿刚被找出来不久,甚至就是上个月的事情,还没来得及研究和拓印——如果笔记本丢了,很多真相也许就此掩埋了。
方怀眉头蹙紧了,看向林升云,想都不想就问:
“在哪里?”
“什么在哪里?”石斐然瞪着他,“不是,你想干什么?”
台风笼罩着整个城市。
因为实在突然,许多人都还没来得及反应,下意识地紧闭了家门躲在里面——由于风力很大,高楼甚至微微摇晃起来。
剧组来交接的人和林家的人站在酒店一楼,那个送笔记本的人已经快要崩溃了,面色都是苍白的,但到此时已经无可挽回了。
海水仍然在不断地涌进车库里。
他的车又停在比较靠里面,即使现在还没淹,也没有人敢进去找笔记本。开玩笑,笔记本的确很重要,但人现在进去,很可能就出不来了,等到时候整个停车场都被淹了,人很可能会活生生溺死在里面。
以前的确有过这种案例。
“也不知道停车场里有没有人,”一个人忽然说,“要是被困在里面,就……”
众人一愣,想象了一下那个可能性,顿时心中一凉。
这是小城市最大的酒店,客流量很大,在台风来时有人在停车场,一点也不奇怪。
但都到这个关头,人人自危,没可能舍己为人去查看的。
众人皆是沉默,忽然门被推开。
一个少年急匆匆进来,他的衣角都被雨水浸湿了,也是胆大,竟然是一路踩着单车过来的。就那双浅色的眸子还熠熠生辉,他抿着唇问:
“笔记本还在停车场?”
“是的。”众人指了指那个地方,又给他解释道,“现在不可能进去了,自己的安全重要。”
他们原本担心方怀硬是要进去,还好他沉默了片刻,最终还是冷静了下来,只是眼眶微微红了。
的确,生命是最重要的。
即使他不想那些真相就此被掩埋,也……
方怀走到落地窗边,隔着窗子看停车场的景象,忽地,他瞳孔微微一凝。
他看见了一个小鸭子。
是那种橡胶小鸭子,小孩子的洗澡玩具,它缓缓从已经半人高的积水中飘出来,上面粘着一张纸,已经被水打湿了,但隐约能看见纸上歪歪扭扭的写着两个字:
“救命。”
刚刚结束一场会议,男人沉默着放下手中的文件,看向窗外。
窗外是一望无际的湛蓝天幕,阳光很灿烂。
但片刻后,他微微蹙眉——他查到了天气预报,《霜冻》拍摄地所在的城市刮台风,已经红色预警了。
他拿起手机,刚想拨打电话,忽然手机响起。
叶于渊的眉头随之一松,漆黑的眸字软下来。
“喂。”
但刚接起来,叶于渊就怔住了。
下一秒,唇角抿紧,他忽地站起来。
“叶于渊,”电话那边传来了些微电流声和水声,还有些回音似的,“我……”
方怀淌过污脏的水,一边四处查看,一边向停车场更深处走去。手机只剩下最后一点电量,他握着手机的手指微微发紧——他并不是不害怕。
没有谁不怕死。
但到这一刻,在心里困扰积压了好久的问题忽然有了解答。
——叶于渊是特别的。
怎么样的特别?
就是……
如果这是他生命里的最后一通电话,他会打给他。
作者有话要说:别担心,就是一个感情升温的小副本,崽崽不会有事哒。(以及台风是真的,我去年就遇见了这么一场巨大的台风,你们也许有人听说过,叫山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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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头安利基友的文,好看!
《他的主[穿书]》bypaz
至高的造物主在划分昼夜,创造出天使、妖族、人族、魔族、龙族、矮人族、精灵族、亡灵族八大种族后,在天堂上陷入了长久的沉睡。
但主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竟然不在天堂,而是在人界一个犄角旮旯里,还代替了一个命中坎坷无数磨难无数最终从凡人成神干翻造物主的天命之子。
一个毛还没长齐的人族小子向他脸上踩了一脚,轻蔑道:“人妖混血的小杂种,你以为你是谁?”
——你是谁?
“我,是你的主。”主如是回答。
然而为了顺应世界规则要求被迫隐藏起造物主身份完成天命之子剧情的主,在被大天使长、妖精王、教皇、龙族之长、矮人之主、精灵皇、亡灵之长发现下凡踪迹并被疯狂搜寻去向后,再也没敢说过这句话。
【注】:
1.穿书装逼文
2.参考希伯来神话
3.修罗场,全员单箭头主,渣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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