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花姐死貌
我怕眼珠被邻居们看到,再引起别的争议,走之前跟我妈说,让她不要放在客厅。
她多少有点不耐烦,挥着手说:“我知道了,就是三天时间,如果没用我就把它扔了。”
跟萧煜行出来后,我问他:“你是怎么拿到的?”
他已然恢复冷淡,对我的话也嗤之以鼻:“连心脏都拿得到了,两颗没用的眼珠子算什么?”
我心塞的要命,到现在也没法接受一个无辜的婴儿就这样被他弄死了,而且尸身不保。
不过萧煜行没有兴趣跟我讲细节,已经快步往村外走去。
村里见到他的人无疑又是一番交头接耳,我听不清他们说什么,也懒得去管,郁闷地跟在他身后一步远的距离。
两人很快就到了村头,他的车停在那里,阿霞正站在车边,拿着手机各种摆拍。
看到我们回来,她欢脱地“嗨”了一声,然后开了两边车门,自己也跳上去问:“是不是要回城里了?”
萧煜行“嗯”了一声。
我把脸扭到车窗外,意外看到方金山家的房子就在旁边。
房子还是一样的老化,大门也依然紧锁着,曾经的红漆现在已经辩不出颜色,黑乎乎一片。
阿霞打着方向盘,让车子在门前调了个头,然后说:“你们村的房子看上去挺漂亮的,像古代王候们住的大宅。”
我没应她的话,萧煜行自然也不会应。
她就接着说:“我在这儿等你们出来的时候,仔细看了这家,嘿,里面还雕梁画栋的,要是整修一番,说不定还能当成名胜古迹,让人来参观。”
好有商业头脑,我古怪地想,可惜眼光不行。
车子到了大路上,速度就明显加快,阿霞也换了话题,问我们接下来去哪里?
萧煜行说:“找一个吃饭的地方,你陪我太太去吃点东西。”
她打了个呼哨,用手拍着方向盘说:“还是萧爷体贴,我中午都没吃饭,净在这儿等……萧太太出来了。”
我其实很烦她说话,特别多,没完没了的,但是做事好像要比前一个靠谱,至少她不会私自离开,还知道在这儿等着我出来,看来我让她走的计划是落空了。
县城就是阿霞的天下了,她平时开出租整天都围这一块转,哪里有好吃的好玩的,她比谁都清楚,所以很快就带我们到了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餐厅。
我中午也没吃饭,这会儿亦是饿的前胸贴后背,自然装不出真正阔太太的犯儿,端起碗就大吃起来。
阿霞就笑了,眨着刷了厚重睫毛膏栅栏似的眼睫毛问我:“这面好吃吗?”
我没应她,其实心里已经大致明白,她一定是看穿了我的伪装,从回村的那一刻,就知道我不过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只是运气好攀上了萧煜行罢了,况且萧煜行的表现也没有像真正的丈夫那样温暖体贴。
刚出来的面很烫,但我吃的很快,把嘴里的皮都烫掉了,就是想快点吃完,不要跟她坐在一起。
出了餐厅,意外看到萧煜行已经换到驾驶的位置,并且指着副驾跟我说:“你坐那儿。”
阿霞忙着过来说:“萧爷,还是我来开吧。”
“明早六点再来。”
这是萧煜行的回话,然后脚下一动,车子已经向前驶去,把阿霞甩在身后。
我心里莫名有些舒畅,目光绕到萧煜行身上,见他不知什么时候连衣服都换了,就问了一句:“我们去哪儿?”
“火葬场。”
他的打扮确实很适合去那种地方,黑衣黑裤,趁的肤色更白,身形也更纤细一些。
薄如风在火葬场门口等我们,忙着说:“排的号都过了,咋来这么晚?”
萧煜行没理他,径直往里面走去,我跟在后面拽住他问:“怎么回事?上午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不是说就来火葬了吗?”
他用手戳戳萧煜行的背影,压着声音说:“你老公要我等着。”
花姐的事不明不白,看看还是很有必要的,只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等到这个时候来看?
停尸房的门虚掩着,推开就看到化了妆,整理过仪容的花姐躺在一张白色裹尸布上。
妆容化的非常夸张,掩盖了脸上大部分的颜色,但是还是能感觉到浓浓的死气,还有那种死人特有的僵硬感。
萧煜行站在两步以外,眼神一直盯着花姐的眼睛。
薄如风也看着那里,只是从他的眼神里我只看到了迷茫。
这样的地方呆的久了会觉得胸闷气短,背脊发凉,再加上我什么也看不出来,就慢慢退至门口。
眼角往外扫时,无意间看到一抹红色的身影从对面房角处划过。
是一个女人,尽管她走的很快,可身上的红衣我印象深刻,跟在医院见到的一样。
我一边叫着屋里的人,一边拔腿就往那边追去。
房角处早就没了人,奇怪的是这里是一个死角,往前走并没有出路。我一跑过来,就觉得周围不太对劲,好像长着许多眼睛,围了许多人,都看着我,可我看不到他们。
已经反应过来是个坑,转身就往回跑,背后却一下子被人抓住。
一个阴恻恻的男音在后面说:“果然是你。”
我不记得自己听过这样的声音,就僵着身子没动,急切等待萧煜行或薄如风尽快来救我,而且我刚才追来时,明明叫了他们,为什么都没人跟来呢?
背后的人抓住我的肩膀,把我生生转了过去,面对他。
说实话,眼前的人跟萧煜行有几分相似,衣着打扮也跟我当初见他时差不多,不同的是这人的衣服是浅青色的,而萧煜行的是白色,而且他的眼睛没有萧煜行好看,有一点倒三角,既是笑着也带凶相。
“你谁啊?”我问。
他笑了,没回我的话,反而问了一句:“你不怕我?”
怕要是有用,我特喵的早不是现在的样子了,就硬着头皮也问他:“你很可怕吗?”
这个问题似乎把他难住了,眼角往上翻着好一顿想后,才悠悠地说:“看对谁,有些人觉得本王很可怕,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有些人又觉得本王温柔多情,善解人意。”
真尼玛是个戏精。
既是我知道他的话很可能是真的,毕竟萧煜行都存在了,但此时逆反心做祟,还是不疼不痒地回了一句:“哪门子的王,本宫怎么没听说过?”
他并不生气,饶有兴趣地看我,笑更大了,回念着我的话:“本宫?”
我又偷偷往来时的路上看一眼,已是尽力在拖延时间了,那两个臭男人怎么还不来啊?
这个男鬼也不着急,跟逗小猫似的,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问着不着边际的话,我能感觉到,他意不在我,似乎也在等时间,或者等人。
时间在煎熬里一点点过去,我们来时天色已不早,这个时候不知道太阳是落山了,还是被云遮住,天空突然就暗了下去,恐惧也成倍数地往上升。
我已经被他挤进角落里,退无可退,也憋了半天话没有说,开始预备我的终极武器——口水。
不过这次,我学聪明了,暗暗把舌尖咬破一点,这是薄如风教的,他说舌尖血要比纯口水更震邪,只是咬的时候真的太疼了。
那人又往我身边靠了一步,问道:“你果真嫁给他了,有手段。”
我心里说:“大爷的手段,还不是他逼着我嫁的。”
可他很快又说:“我几乎等不及看他接下来的惨状,要说我这个哥哥,就是怪,吃一次亏不够,他还要重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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